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新闻 > 即时新闻 >>  正文

民法典施行后广州高空抛物首案宣判 致人伤残判赔9万多元

发稿时间:2021-01-04 11:29:00 来源:新华视点 作者:毛一竹 中国青年网

  4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被告家小孩从35楼扔下一矿泉水瓶,致原告受到惊吓、摔倒,致十级伤残。法院当庭判决被告赔偿共计9万多元。这是民法典自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广州首个宣判的案件。法官认为,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成为“城市上空之痛”。民法典的实施对遏制高空抛物行为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记者毛一竹)

原标题:民法典施行后广州高空抛物首案宣判 致人伤残判赔9万多元
责任编辑:hz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