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依法开庭审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
庭审过程中,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发表意见。杨光毅及其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犯罪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杨光毅做了最后陈述。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
法院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此前报道:
央视新闻客户端5月10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2018年10月,广西钦州灵山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后死亡,近日,广西高院二审,撤销一审关于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光毅限制减刑。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各界关注。
央视新闻客户端11月11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审查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其间被害人母亲提出申诉。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