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瞭望杂志今年15期推出策划报道《行贿人末路》后,引发舆论关注和热议。昨日,湖南省纪委网站发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行为第二批“黑名单”的通报》,将湖南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万操等149名个人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批失信行为“黑名单”并予以公开通报。里面通报的企业和个人,大多涉及行贿等严重失信行为。
《行贿人末路》策划曾报道了陕西商人高乃则、广州商人吴炳钱等人的行贿名单,分别披露了前者对府谷县原县长辛耀峰、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后者对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等人的行贿事实,分析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
廉政瞭望采访了多名专家,呼吁要坚决打击严重破坏地方营商环境、严重影响政治生态的行贿犯罪;对一些容易出现权力寻租的领域重点监控、精准打击,盯防和惩治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的利益输送行为;建议对于坐实行贿罪名的企业和商人,可以添加到行贿人黑名单上。对于最终免于处罚的企业和商人,即便不对外公开,相关机构也可以设立一个行贿行为高发名单,把他们列入重点监督对象。但凡以后有他们参与的项目,都要对其进行重点监督,这样也会形成威慑。
按湖南省委省政府部署,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湖南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今年6月,湖南省纪委网站曾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但大部分是串通投标的情况,较少涉及到受贿人的名字及职务。在昨日通报的第二批“黑名单”中,不仅公布了相关行贿企业和个人名字,对受贿方也做到了点名道姓,包括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长沙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旭峰等等,廉政瞭望杂志对这几名腐败官员都有过报道。
湖南省纪委通报中提到:2014年至2016年,为在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花叶路工程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唐顶、陈明涛向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配偶杨某等人行贿;
2015年至2017年,为在湘潭市高新区板霞路三标一合同段工程上谋取不正当利益,林敏向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的侄子陈曦行贿;
通报名单中多人向长沙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旭峰行贿。
长沙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旭峰。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反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明确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再次强调,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释放出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的强烈信号。
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湖南此次公布行贿受贿的“黑名单”,意义非常大,既符合中央精神,又能对其他行贿者或想通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人形成震慑。从反腐败的角度来说,其他地方也可以借鉴这种公开行贿者名单的方式,实现十九大提出的“行贿受贿一起查”的目标,从源头上解决腐败滋生蔓延的根源,有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