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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涉毒恶势力集团故意伤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宣判 主犯获死刑

发稿时间:2020-11-06 07:55:00 来源:四川检察 中国青年网

本文图片均来自微信公号“四川检察”

本文图片均来自微信公号“四川检察”

  微信公号“四川检察”11月6日消息,11月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涛等4人涉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开宣判。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冯键代表检察机关出席法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王涛故意伤害未成年人并致未成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王涛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并在故意伤害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依法应予严惩;王涛虽有亲属代为部分赔偿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判对王涛所犯故意伤害罪量刑畸轻, 建议改判王涛死刑立即执行。检察院所提抗诉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王树江院长宣读了判决书主要内容,二审判决充分采纳了检察院抗诉意见及冯键检察长二审出庭意见,改判被告人王涛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三名被告人五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宣判后,按法定程序报请最高法核准。

  【案情简介】

  该案中,以王涛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攀枝花市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并控制利用未成年人安某甲、安某乙作为犯罪工具,强迫其吸毒、贩毒并肆意加以残害,最终导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一名未成年人全身多处受伤。该组织半公开地贩毒,长期对所控制的未成年人实施殴打、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社区居民心理恐慌,甚至因害怕遭到报复打击而不敢举报, 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一审宣判后,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王涛等三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冯键检察长任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针对抗诉理由和上诉理由等案件焦点问题展开调查核实。办案组调阅大量涉案资料,补充调取和完善多组证据;查看案发现场,复核重点证人并发现新线索,开展周边走访调查,固定关键证人证言,夯实该案二审支持抗诉的证据基础。冯键检察长亲历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部署办案进程、查阅卷宗、提讯被告人、组织讨论案情、听取辩护人意见,以理性、平和、严谨的态度确保案件办理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公正。

  经审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抗诉。2020年8月27日,冯键检察长出席二审法庭,并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支持抗诉意见和出庭意见。

  检察长作为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检察机关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体现,在四川省已经成为新常态。

  由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这起涉毒、涉未成年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一是展现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依法严打的高压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毒品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一起案件往往就在一个地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办理本案,就是要体现四川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开展禁毒斗争的决心。

  二是彰显对黑恶势力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的检察担当。2018年以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把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黑恶案件作为刚性要求,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察长累计出庭200件次。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检察机关更要打好出庭指控这场“硬仗”。王涛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决不能姑息纵容,检察机关必须坚决亮剑,铲除毒瘤。

  三是体现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温暖。当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频发,广大人民群众对此高度关切。本案的两名未成年人,在毒品犯罪分子追求贩毒暴利过程中,被控制、利用和残害,结局惨痛。要通过办理此案,正告那些潜在的违法犯罪者,莫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恶,伸手必严惩、作恶必重判。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攀枝花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市政协副主席,法院、检察院的相关同志旁听宣判。

原标题:攀枝花涉毒恶势力集团故意伤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宣判,主犯获死刑
责任编辑: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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