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陕西渭南市大荔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消息,大荔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日称,大荔县人张某系新冠抗体阳性检测者的密切接触者,请与张某同时段在同一空间出现过的人员,务必通过电话向本人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单位报告登记。
陕西渭南市大荔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截图
据介绍,张某,男,大荔县人,系新冠抗体阳性检测者的密切接触者。
2020年10月31日10时30分,张某从许庄镇六师十字路口乘坐黄色华州区至合阳县的中巴车(陕ED8031)前往合阳县。
11时45分,张某在合阳县汽车站转乘韩城市的小巴车,于13时到达韩城市,随后被公司专车接至延安市黄龙县白马滩镇。
请与张某同时段在同一空间出现过的人员,务必通过电话向本人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单位报告登记,请服从当地或本单位的防控安排和要求。
大荔县热线电话:0913-325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