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黄之锋
海外网9月24日电 据香港“东网”报道,黄之锋9月24日下午到香港中区警署报到时被拘捕,指他2019年10月5日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蒙面法》。
黄之锋2019年报名参选区议会海怡西选区,被选举主任裁定他的提名无效。黄之锋事后提出司法复核,妄图法庭推翻选举主任的决定。香港高院9月23日颁下判词,指黄之锋选用了错误的法律程序,故拒绝其司法复核申请,并要黄之锋支付讼费。
此前,香港警方向包括黄之锋、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支联会”梁国华等12人发出传票,控告他们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该案于9月15日下午在西九龙法院提讯,押后至10月15日再讯。
近日,黄之锋持续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帖加戏,造谣“近来越来越多的香港人被不明人士跟踪”,发帖碰瓷鼓吹抵制《花木兰》 ,在同伙周庭被拘捕后又出来骗钱让大家为周庭捐款。媒体评论表示,“乱港戏精”们扮演“受害者”哗众取宠、博取眼球,在香港社会制造紧张、散播恐惧,将香港国安法污名化。然而,广大香港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绝不像他们以为的那样容易糊弄。(海外网 朱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