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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稿时间:2020-09-23 14:19:48 来源:新华网 中国青年网

  新华社福州9月23日电(记者张华迎)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借用下属企业公车、公款旅游……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纠治“四风”问题,福建省纪委监委日前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龙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蔡三蛇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14年至2019年,蔡三蛇在担任龙海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送予的高档烟酒、珍贵药材等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多次使用公车办理私事,并长期违规占用下属国有企业公车且由该企业支付相关费用。此外,蔡三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30日,蔡三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厦门市湖里区区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席叶贤能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7月至2019年3月,湖里区区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以工作补贴、值班补贴等名义,向协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等协会领导违规发放补贴共计25.08万元,其中,叶贤能本人领取5.7万元。对此,叶贤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1月29日,叶贤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志奇违规借用下属企业公车问题。2017年7月至2019年8月,陈志奇在担任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为仓山区政协经济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违规向其下属企业借用公车作为本单位临时公务用车,并由该下属企业承担该车日常运行维护等相关费用。陈志奇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6日,陈志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公车已退还原单位。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管政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8月,管政在担任泰宁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期间,借赴省外出差之机,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延长出差时间,绕道其他地方旅游,并在本单位报销额外产生的相关费用。2020年6月3日,管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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