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中共和林格尔县委原书记王威亮受贿、玩忽职守一案。
图为庭审现场。 韩立波 摄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威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93万余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遭受2.7亿余元的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是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审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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