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针对当前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组织中央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10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一个社会赖于生存和发展的基石。马克思曾把信用看作是本质的、发达的生产关系。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可以使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环节的参与者方便、快捷地获取交易对方真实的信息,防范不诚信的行为,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社会文明进步。这也恰恰印证了“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的道理。
诚信是金。虚伪的诚信,比魔鬼更可怕。试想:假如一个社会到处充斥着合同违约、商业欺诈、制假贩假、学术论文造假、不履行法院判决等现象,人人都不诚实守信,势必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影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指向非常明确,就是要伸张正义,出重拳、下猛药、铁腕整治,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打碎失信主体的虚假面具,使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通过专项治理,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形成“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制度制约,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守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让人们选择诚信更有底气,让社会诚信的空气更加充盈。
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独木难支,孤掌难鸣,必须形成更为有效的打击合力。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都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 左右衔接,上下联动,协同作战,加大联合奖惩力度,不断增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刚性力量,让每一个社会成员懂得,失信之得是一时的、侥幸的,早晚要受到惩戒,而守信之得才是长远的、可靠的,是保值增值的,共同赓续诚信的血脉,守护好诚信的万里长城。
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绝非一日之功,更非一蹴而就。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都要成为专项治理的“主攻手”,既要出重拳、用重典,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得不偿失,又要切实加强诚信理念教育,开展诚信实践活动,把诚信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们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为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添砖加瓦、铺路架桥,合力托起人人向往的诚信社会、诚信中国。(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