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新增特定小汽车指标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告》第一条指出,决定使用2020年新追加的小汽车指标额度,面向个人配置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
本次配置的1万个指标,只能用于办理小汽车注册登记(新购车辆上牌),不可办理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同时,注册登记的小汽车必须为纯电续航里程超过8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根据该《通告》第二条,本次指标配置,适当放宽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个人申请条件中“居住在本市”的情形。持有深圳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个人,或持有有效身份证明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都可以进行申请。
该《通告》第三条,还具体告知了申请办法。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进行申请,申请起止时间为政策公布之时至4月25日24:00。如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数超过1万个,则采取摇号方式配置;如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数不超过1万个,则直接配置。4月30日18:00后,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查询指标配置情况。
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增特定小汽车指标的通告》
经研究,决定使用2020年新追加的小汽车指标额度,面向个人配置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次配置的1万个指标,只能用于办理小汽车注册登记(新购车辆上牌),不可办理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
同时,注册登记的小汽车必须为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纯电续航里程超过8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二、本次配置的1万个指标,适当放宽《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个人申请条件中“居住在本市”的情形,持有深圳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个人,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以进行申请。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的个人申请条件不变。
三、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进行申请,申请起止时间为政策公布之时至4月25日24:00。
如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数超过1万个,则采取摇号方式配置;如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数不超过1万个,则直接配置。
4月30日18:00后,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查询指标配置情况。
四、使用本次配置的小汽车指标注册登记的小汽车,更新指标申请条件不变,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