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1月8日电(记者闫祥岭)山东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同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委对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同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同村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同村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张同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知敬畏,胆大妄为,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
通报称,依据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同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相应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