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张均斌)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政策再加码。今天,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的作用,在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经济稳定等方面采取必要措施。
切实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成为本次政策加码的重点。此前,因非洲猪瘟疫情强制扑杀生猪(含人工饲养野猪),给养殖户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两部委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对此予以补助。此次《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要求县市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切实减轻养殖场(户)垫资压力。
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我国生猪及能繁母猪存栏量都快速下降。据万德资讯数据,2018年8月~今年5月,我国生猪存栏量从32243万头持续快速下降到25508万头,下降了20.9%;同期,我国能繁母猪存栏量从3145万头大幅度下降到2501万头,下降了20.5%。养殖户因养殖风险太高,不敢投入,如何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调动生猪养殖场(户)恢复生猪生产的积极性?
《通知》表示,将暂时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扩大育肥猪保险规模。政策实施期限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之后,结合《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统筹研究后续实施期限问题。
同时,中央财政还将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调结构对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进行补贴,推广人工授精技术。补贴对象为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40元。同时,要求各地要立足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畜牧大县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等。
为了促进生产,《通知》还要求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其中,《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限内,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将符合农办计财〔2019〕30号文件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缓解养猪企业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贴息比例等有关要求继续按农办计财〔2019〕30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省级财政要严格按照省负总责的要求,切实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支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生猪生产、市场供应等相关工作。要强化省级财政的统筹作用,对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保障、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强制扑杀补助等政策措施确有困难的县市,可降低或取消县市财政承担比例,确保中央与地方扶持措施落地生根。”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