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宜兴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7月23日,宜兴警方就就网传“女孩在公园被跪打欺凌”一事再次发布通报。经查,违法嫌疑人周某某(女,12岁)等人因与受害人季某某(女,13岁)在平时学习生活中产生矛盾,6月28日下午,周某某等4人在宜兴某公园采取辱骂、打耳光、罚跪等手段对季某某进行欺凌,并拍摄视频。事后,季某某未告知其监护人,也未报警。
通报中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ニ条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公安机关已对违法人员进行严肃训诫,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同时,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受害人予以心理疏导和抚慰。
图片来自@宜兴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