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4月4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决定对聊城“假药门”犯罪嫌疑人段恒真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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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侠客岛
沸沸扬扬的山东聊城假药案,终于有了最后的调查结果。
警方认定,聊城市肿瘤医院主任医师陈宗祥在治疗过程中,向患者推荐“卡博替尼”并列入医嘱,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
经多方查证,未发现陈宗祥从中牟利,与药品销售人员也不存在利益关联,没有证据证明患者王某禹的死亡与该药有直接关系。 行为虽属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现依法对陈宗祥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聊城“假药门”事发经过
医生
这样的决定,不知道能不能给当事人陈宗祥带来些许慰藉。
此前,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陈宗祥作出了免除科主任职务并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处罚。 这位2017年“聊城好医生”的获选者在警方调查之初,曾表示不想再行医。
在派出所接受了数日调查后的陈宗祥
官方此前的处罚决定,并非没有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这里“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即陈宗祥向患者推荐的“卡博替尼”,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索,也被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定性为“假药”。
“卡博替尼”到底假不假?电影《我不是药神》里有句台词回答得十分朴实,“这药假不假,我们这些吃的人还不知道么?”
据媒体调查,“卡博替尼”,俗称XL184(患者常以184代称),作为一种抗癌靶向药物,可以抑制多种癌细胞的生长,具有一般抗癌药物所没有的广谱抗癌能力,在境外很受欢迎。
那问题在哪?“卡博替尼”并未得到我国药品主管部门的批准进入市场销售。按照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依照相关法规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依照相关法规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都按假药论处。
国家对药品管理严格审慎,无可厚非,但“卡博替尼”的“假”,并不同于民众指责“假冒伪劣”的“假”。
换言之,陈宗祥在救治患者王某禹的过程中,虽然违法,但没有牟利,更没有坑害患者,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禹死亡与“卡博替尼”有直接关系,因此没有构成犯罪。
信任
医患信任,是观察聊城“假药门”的一个切口。
此前,王某禹先后在北京等地就诊,也服用过国内外多款抗癌药,但病情仍持续恶化,最后回到聊城,托人找到陈宗祥。陈宗祥接收了病人,并推荐了“卡博替尼”。按陈宗祥的说法,“我知道这个是‘假’,但是这个假药和真正的成分假是两回事,我的目的就是尽量为病人延续生命,这是唯一的目标”。
这个时候,陈宗祥和患者、患者家属应该是互相信任的。
岛叔的不少医生朋友也透露,肿瘤科的医生或多或少都清楚国外的抗癌新药。有时候他们也为难,不推荐的话,患者有风险——他们往往等不到药品在国内上市,就有可能去世;推荐的话,自己有风险——这是法律意义上的“假药”,并且没有经过我国的临床试验。 最可怕的是,如果你推荐的药,没有拯救病人的性命,就可能“后患无穷”。
陈宗祥就遇上了这种“最可怕”的结果。王某禹服用第一盒药,效果良好,继续服用时,出现了呕吐、厌食等反应,这让女儿王某青不得不决定停药。她还多次前往外地医院询问“卡博替尼”是否有效。父亲去世后,王某青又开始四处维权、投诉、向媒体爆料。
从医学角度来看,“卡博替尼”是否有效,受制于个体情况的特殊性,是一个复杂的病理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但王某青并不能够理解。她怀疑陈宗祥开出的是高价抗癌假药,曾经的信任荡然无存。
学者冯磊在分析医患关系时曾提出过一个有意思的悖论: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往往越是对医学不了解,就越迷信医学的无所不能,越迷信医学的无所不能,也就越怀疑医生有问题。
这一方面使得患者对诊疗有过高的期待,另一方面又导致患者将未见疗效完全归咎于医生,形成了医患信任结构的异化扭曲。
“假药门”后医、患各自发声
谦抑
王某青最初报警时,当地公安局以“情节显著轻微”为由,未予立案。事情被媒体曝光后,陈宗祥被警方带走,一起被带走的还有他曾经的患者王清伟。
当时,王某青说自己买不到这个药,陈宗祥知道患者王清伟用这个药,就把后者电话给了王某青。王清伟当时正在做化疗,看对方急用,就把两盒还没用的药转让出去,收取对方2.6万元,比自己买入时多收了784元。这也成为他因涉嫌销售假药被刑事拘留的直接原因。
对于王清伟与陈宗祥的遭遇,不少网友将本案称为现实版的“农夫与蛇”,感叹两人一旦被扣上“销售假药罪”的帽子,以后可能就再无医生和代售愿意给癌症患者提供类似药品帮助。
好在聊城警方同样以“情节显著轻微”为由认定王清伟没有构成犯罪。
这是刑法谦抑性的体现。 所谓谦抑,是指刑法应依据一定的规则控制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即凡是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抑止某种违法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将其规定为犯罪,也就是法谚所说的,“刑罚与其严厉,不如缓和”。
回到本案中,如果对王清伟与陈宗祥适用刑罚,那么代价实在太过巨大,刑罚所得到的效益远远小于它产生的消极作用。
早在2016年,最高检就专门印发了《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意见》指出,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行为,以及病患者实施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制售药品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
德国学者耶林有句名言:“刑罚如两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聊城警方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以个案正义呼应了法律原则,也激活了制度正义。
聊城市肿瘤医院门诊大楼
努力
目前,我国每年新发癌症病例超过300万人,许多患者面临吃不起药和吃不到药的困境。
一方面,原研药价格太过昂贵。 以“卡博替尼”为例,正版美国原研药售价是每盒约11万元人民币(印度所产仿制药只1.3万元)。天价原研药给患者带来的重负可以想见。
另一方面,新药上市进展缓慢。 目前,我国在癌症领域的新药研发上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小差距,国外上市的新药要进入国内,一般要在5年以上。根据国家药监局2018年上半年公开数据,近十年来,在美国、欧盟、日本上市的新药有415个,在中国上市的仅76个,还有201个目前正处在中国的临床试验和申报阶段。
电影《我不是药神》的上映,成了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的起点。李克强总理专门作出批示,
“癌症等重病患者关于进口‘救命药’买不起、拖不起、买不到等诉求,突出反映了推进解决药品降价保供问题的紧迫性……国务院常务会确定的相关措施要抓紧落实,能加快的要尽可能加快。”
一个细节是,2018年4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要求加快九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审批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很快根据要求批准了该疫苗上市。这一用于预防宫颈癌的疫苗的上市,距制药商提交申请只有8天,可谓“火箭速度”。也与二价HPV疫苗前后耗费10年时间才获批上市形成了鲜明对比。
2018年年内,有关部门不断加快新药审评审批改革,17种抗癌药大幅降价,并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王清伟家人接受记者采访
“现在谁家里一旦有个癌症病人,全家都会倾其所有,甚至整个家族都需施以援手,癌症已经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头号杀手’”“要尽最大力量,救治患者并减轻患者家庭负担”,李克强总理说道。
总理的话很朴实,既是心疼人民,也一语道破癌症家庭的困境。当然也有很多人心疼陈宗祥,呼吁聊城市卫健委撤销对他的处罚。在更高的层面上,不少人则希望聊城“假药门”与《我不是药神》一样,产生制度层面的意义。
医疗自媒人@最后一支多巴胺发文称:这件事不应只成为占据新闻头条的热点,更应成为推动法律法规健全、推动社会进步的契机。否则的话,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下一个“假药门”,就必然会有让我们再次看见自身不堪一面的时候。
诚如斯言。
文/蔡斐(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