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文自古以来,就是殡葬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逝者的一生。在形式上可以说不拘一格,下面仅就格式相对稳定的几种常用碑文的写作作以简单介绍。
(一)墓碑 墓碑通常由抬头、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抬头 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正文 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 写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
(二)墓志铭 墓志铭常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一般由死者名和文种名组成。如《柳子厚墓志铭》。
2.正文 一般墓志铭正文内容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要简单介绍死者的主要生平经历;二是要评价死者主要的成就业绩及其社会价值;三是要写出立碑的意义,同时对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
3.落款 注明立碑的单位名称、撰文者姓名,同时署上成文日期。需指出的是,有的墓志铭立碑单位名称或撰文者个人姓名已写在标题下,所以落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
(三)功德碑 古代歌颂公德的公德碑在今天已基本绝迹,但今天为了表彰一些先进的个人,比如捐资建校等也会立碑以纪念,这可以称作当代功德碑。这类功德碑通常也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徐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