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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提升工程质量安全试点

发稿时间:2017-09-07 03:13:17 来源: 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北京9月6日讯 记者万静 据住建部今天对外通报,决定在19个省区市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11起、死亡375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50起、死亡人数增加79人,同比分别上升19.16%和26.69%。

  针对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状况,住建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建立非法违法行为查处通报机制。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在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处罚权限不在本部门的,要及时向有处罚权的部门通报。对于安全事故,属于本省区市企业施工的,省级主管部门要在事故发生后20日内进行复核,并依法作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跨省区市施工的,事故发生地省级住建部门要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向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通报,并附具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及处罚建议。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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