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甦 通讯员陶涛 李娜)记者昨从市纪委获悉,一社区出纳因基层“三资”管理不规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秀珍1996年7月入党,现任东湖风景区落雁社区居委会委员、出纳。
2017年5月,市基层作风巡查第十五组在对基层“三资”专项巡查中,发现落雁社区2016年现金收入403727.25元已入账,未存入银行,直接用于日常开支,存在坐收坐支情况;五保户村民肖某去世丧葬费及相关费用3.7万元全部用坐支现金支付。黄秀珍作为出纳,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及落实制度不坚决等问题。
办案人员介绍,黄秀珍身为中共党员,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