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充当“道德警察”扭曲学生人格,培养“伪君子”和“告密者”,会破坏学生人际关系,让校园秩序走向失序混乱
让部分学生充当“道德警察”,进行校园管理,去制止大学生情侣的搂抱、亲吻、勾肩搭背等所谓不文明举止,其害,害莫大焉。
其一,这部分学生若到自己也陷入情网谈起恋爱时,又当何以自处?是否会“对人一套,对己一套”,奉行起“双重道德标准”?这很容易培养起言不由衷、口是心非,说、做各一套的“伪君子”。
其二,所谓“睦友以信”,大学同窗本应是朋友关系,以和睦相处、诚实守信为基本的交往原则。可这部分同学却对情侣同窗搞起了偷拍打报告,又或者是因盘查起争执进行围殴,那就违反了“睦友以信”原则。这样也只会培养出践踏诚信,为人不屑的“告密者”。
其三,让部分学生充当“道德警察”,去偷拍或者盘查情侣同学,除了有损于这部分学生独立、正直品格的养成,也会破坏学生间的正常人际关系,更是容易引发一系列的争端,甚至是导致校园秩序走向失序混乱。至于成因,历史学家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和我的“大”历史观》一文里,就曾给出很好的答案:“凡能先用法律及技术解决的问题,不要先就扯上了一个道德问题。因为道德是一切意义的根源,不能分割,也不便妥协。如果道德上的争执持久不能解决,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远,则迟早必导致于战争。”而我们所看到的滨州学院“自律委”成员群殴同学事件,就是一个缩微版的典例。
“禁止情侣在公共场合搂抱、亲吻”之类的规定难经“合法性审查”;高校应转换思维,从重管理走向重服务,不能再肆意侵犯大学生情侣权利
这些充当“道德警察”的学生,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凭依,无非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诸如“制止情侣在公共场合搂抱、亲吻、勾肩搭背”等所谓“不文明举止”的规定?可是这些规定,又经得起“合法性”的审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