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856
一是辽中县仙子湖自然保护区卫东水库及周边近1万亩湿地自2009年起承包给个人养鱼,湿地及水库自然环境遭破坏;二是水库附近养鸡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水库水体;三是水库北侧岸边近2000亩土地内建有多家畜禽养殖场,粪便垃圾随意堆放,到雨季污水横流。举报人称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沈阳市水、生态、垃圾
1.卫东水库位于保护区实验区,渔业养殖符合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
2.卫东水库附近存在3家养殖场。其中1家养鸡场已于2016年10月停养; 另金菊养鸡场,日常无废水排放,但无防雨措施,雨季易出现污水排放情况; 养猪场有1处废水暂存池,用于存放养殖废水,粪便清运回田处理。3家养殖业户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村屯北侧有9家禽畜养殖场,处于保护区外,2家停养,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其中种鸡养殖2家,无废水产生,粪便清理后外卖。4家肉鸡养殖场废水暂存,定期用吸污车运走用作肥料还田,粪便清理后外卖。1家养猪场废水暂存,粪便清运回田处理。停养的2家养殖场,在养期间产生的废水粪便已经处理给当地村民还田利用。养殖场在雨季由于管理不善,有少量废水、粪便流失现象。部分属实1.不存在违法行为。2.针对2家养殖场未批先建行为,环保局对其下达处罚意见,罚款总计40万元。
3.针对7家养殖场未批先建行为,环保局给予罚款处理,总计35万元。
2857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化石戈镇化石戈学校校长私自把学校的500亩林地改为耕地,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称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阜新市
生态
经查,举报中所涉林地位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化石戈镇哈日诺尔村五家子屯西牤牛河岸边,权属化石戈学校所有,面积460亩,1982年阜蒙县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阜政发林字[1054]号),四至为东至大树林子,南至牤牛河,西至国有林,北至大道。2004年1月1日,化石戈学校将此林地承包给哈日诺尔村村民王文多,合作经营开发,时任校长为靳德发(已故)。2005年4月26日,经原阜新县林业局审批(采伐许可证号为039029)进行采伐,后整地造林栽植杨树,同时间种农作物。2016年王文多将此林地转包给包金刚经营。2017年5月6日,阜蒙县林业调查设计队使用GPS实地测量,王文多承包的这块校田地森林类别为商品林和地方公益,总面积453.44亩,其中26小班、29小班面积为221.83亩,森林类别为地方公益;30、31、32小班面积为231.61亩,森林类别为商品林。属实
经调查核实,王文多承包经营的校田地为林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化石戈学校及王文多承包多年未还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根据阜新市林业局阜新市监察局第43号文件,化石戈学校负主要责任,化石戈镇政府是还林的第一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款及四十二条一款规定,阜蒙县林业局于2017年5月7日对化石戈学校下达《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通知书》(阜蒙林字[2017]37号),责令化石戈学校于2017年5月31日前必须完成造林任务。5月8日,阜蒙县林业局为化石戈学校制定了《化石戈镇哈日诺尔村牤牛河岸边校田地迹地还林规划》,规划造林树种建议栽植油松、樟子松等营养杯容器苗; 造林株行距2×6,亩株数56株。同时要求造林任务完成后,上报阜蒙县林业局造林股申请验收,化石戈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
3858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扎兰营子镇七家子村石门山碎石厂负责人丁某,于2013年9月在阜蒙县老鹰山自然保护区内破坏林地20多亩私建房屋。举报人称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要求恢复林地,拆除此房屋。阜新市
生态
暂未办结 暂未办结
4859
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老窝堡村南侧的“鞍凌钢厂”,生产时排放废气污染环境,排放的污水污染地下水源,导致附近居民罹患疾病。朝阳市水、大气
2017年5月6日,朝阳市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郭廷旭、稽查科副科长唐志钢、信访科科员孔旭、监察二科科员张文华到朝阳钢铁公司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由于气象原因(风速大、扬尘天气),不具备开展废气监测条件而未进行废气监测。朝阳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科副科长于跃,科员曹博、郭凯、赵炜男、刘帅,中心分析室主任王达等,对轧钢废水处理车间排放口的一类污染物和全厂废水处理站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等13项因子进行了采样监测,各项因子均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什家河污水处理厂。
自2015年年底以来,该污染源在正常生产工况条件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两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同时,环保局自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进行5次比对监测(分别为2016年4月、7月、10月,2017年1月、4月),监测结果显示两项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2016年6月,朝阳钢铁公司对整体项目进行现状评估,对13个有组织排放口、5个无组织排放单元和各环节废水排放节点进行监测,均符合相关标准。
2017年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第一季度焦化废水和22个有组织污染源监测,结果为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不属实
无
5860
举报人称,4月25日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普兰店市城子坦镇整个区域养貂致使地下水污染无法饮用的问题。5月4日在市政府官网上看到调查结果称当地一直饮用自来水,但城子坦镇以南的所有村屯均一直在饮用桶装水或地下水,与事实情况不符。大连市
水
经再次详细调查,城子坦街道南部有大卢、东老滩、碧流河、渔业村4个村(社区)60个屯7228户,目前1个屯274户已经使用自来水多年,52个屯5994户从自家井水取水饮用,7个屯960户买桶装水和外运水饮用。
市林水局已在城子坦街道大卢村、碧流河村、老滩村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建设大卢村甸坦屯、大庄屯,碧流河村隋屯、柳屯,老滩村隋屯、崖底6个屯。现已竣工并完成试水,正对试水出现的问题做进一步整改,确保通水验收。目前有2个屯已基本维修完毕开始试通水,其他4个屯计划在5月31日之前通水。属实
1.普兰店市责令市林水局、城子坦街道负责为7个屯960户饮水困难的村民在每个屯设一个自来水取水点,3个月内完成此项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7个屯自来水的安装。
2.市林水局将按照规划,根据村民意愿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解决其他村屯村民饮水困难问题。问责情况约谈2人,通报批评1人,警告2人。党内警告3人,行政警告2人。暂未办结无通报2人,诫勉1人。
6861
铁岭县西卜镇泉眼沟村靠近大台山水库近万亩水域被填埋造地,破坏生态平衡,导致大台山水库周边21个村稻田地3年绝收。铁岭市
生态
暂未办结 暂未办结 暂 未办 结
7862
海城市西四镇八家子村北侧1.6公里处一垃圾中转站位于大辽河三岔河湿地保护区内,2011年投产至今,垃圾只进不出,采取就地焚烧、填埋方式处理,造成附近鱼池水体污染,异味扰民。鞍山市水、大气
该垃圾中转站是一处非正规垃圾填埋点,于2011年5月运行,占地1409平方米,存有垃圾3000余立方米,位于大辽河三岔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采取边倾倒边掩埋的方式。该垃圾场周边共有2处坑塘,分别距垃圾点8米和280米,经检测,2个坑塘水质COD超标。属实
海城市政府责成西四镇政府立即整改。截至2017年5月7日,此处垃圾已全部清运干净,共清运垃圾4085立方米,全部清运至海城垃圾处理中心,并对原垃圾填埋点处进行了消毒。海 城市 纪委 已启 动问 责程序
。
8863
宽甸县杨木村10组东侧山上一垃圾场异味扰民,渗滤液未经处理排入附近河流汇入鸭绿江。举报人要求居民搬迁。丹东市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2000年,根据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对城镇垃圾排放场的统一规划和有关部门实地勘察,决定使用石湖沟乡杨木村10组荒山建垃圾排放场。2000年7月3日,宽甸满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与石湖沟乡杨木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租用协议书,宽甸满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租用石湖沟乡杨木村10组荒山11公顷,从2000年7月1日开始租用,使用年限不少于20年。现已使用16年,积存垃圾100余万吨,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经调查,该垃圾排放场周边存在异味扰民现象。因垃圾排放场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致使渗滤液外流,并流入蒲石河。根据县环境监测站在蒲石河大桥断面的历年例行监测数据显示,该断面水域符合Ⅱ类水域标准,该监测点位距鸭绿江口约5公里,因此,未对鸭绿江水体造成影响。属实
经宽甸县政府与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实施该垃圾场治理措施。一是采取应急措施。对现存垃圾进行封盖积存。顶部平坦区域采用HDPE覆盖膜,陡坡采用无土覆盖技术(使用复合材料喷涂技术),同时要建设导气井,保证沼气排放通畅。建设渗滤液收集设施。在县垃圾场南侧底部沿东西方向建设一条垃圾坝,并设置300毫米的HDPE管。在HDPE管下方建设一座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池底部和四周铺设2.0防渗膜,并加盖防雨。定期将收集的渗滤液运送到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建设排水沟。在现垃圾场东、西两侧各建一条排水沟,将雨水导排出垃圾场,避免进入渗滤液收集池。实施该应急措施需要70天时间。二是立即启动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从编制可研报告、办理占地手续等前期工作开始,加上项目建设阶段,需要2年时间,即在2019年5月投入使用。该项目投入使用后,对原积存垃圾实施封场处理。对于举报人投诉内容中提到要求搬迁问题,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确定,对防护距离内的居民予以搬迁。诫 勉3人,通 报1人,党 内警 告1人。
9864
来信:大石桥市青花峪村发展工业生产几十年,将全村近万棵果树污染致死,严重危害村民身体健康,最近15年该村去世村民中85%都死于癌症。举报人称村民曾向各级相关部门反映未果,一些贪官污吏充当保护伞,存在包庇该村村干部杨某某违规开发、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营口市
其他
1.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前存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扩建,且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行为。
2.青花峪村现有果树从目前看,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果树因污染致死。
3.15年间该村共死亡132人,其中患癌症死亡23人,占死亡人口17.4%。不存在反映的死亡人中患癌症85%的问题。
4.该村“两委”班子中从未有杨姓村干部,也没有其他村干部开发建设行为,更不存在充当保护伞行为。经核查,“举报人称村民曾向各级相关部门反映未果”问题不属实。部分属实
2016年12月30日至31日、2017年2月22日至23日,检测报告的数据显示该公司废气及噪声均达到排放标准。青花集团2017年4月30日全面停产。约 谈有 色园 环保 所领 导班子
。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0865
来信:盘山县三和橡塑制品厂于2009年投产,主要以废旧橡胶和废垃圾塑料为原料,熔化后生产各类井盖,生产过程中排放气味,污染周边环境,造成甜水镇商贸一条街商铺、饭店无法正常经营生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致使盘锦鸿禄食品有限公司QS未通过年检于2009年11月停产至今。盘锦鸿禄食品有限公司7年来曾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未果,2016年12月16日10时许,该公司总经理俞某某在盘山县三和橡塑制品厂厂区内被该厂负责人王某和盘山县环保局副局长徐某某打伤;被打后,俞某某向盘山县公安局报案并要求验伤,但县公安局不予鉴定,也未对打人者采取任何惩罚措施。举报人称盘山县三和橡塑制品厂自2009年生产至今,一直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却于2011年5月获得盘山县工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 盘山县纪委、公安局和环保局存在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人要求彻查此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盘锦市大气、其他
1.盘锦市盘山县三和橡塑制品厂目前处于关停状态,盘山县环保局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先后多次昼夜巡查时均未发现盘山县三和橡塑制品厂有生产迹象,现不存在异味扰民现象。经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盘锦鸿禄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存在反映的QS年检未通过问题。
2.盘锦市盘山县公安局2017年1月19日调查终结。调查结果:盘山县公安局对王健做出不予处罚决定,认定王健、徐明强殴打俞福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
3.经与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环评现状备案不是办理营业执照前置要件,因此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盘山县三和橡塑制品厂发放了营业执照。
4.盘山县政府部门违法违纪行为部分属实,2017年2月15日,盘山县纪委因“盘锦三和橡塑制品厂无环保手续罚款未追缴到位”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部分属实
盘锦市盘山县三和橡塑制品厂已于2016年12月30日被盘山县政府依法关停,在企业取得合法环保手续前将一直严格执行关停令。2017年2月,盘山县纪委严肃开展调查工作,县环保局在2015年三和橡塑制品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处罚6万元未缴上来一案,对当事人原环保局副局长杨春林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并调离环保系统处分,环保局对杨光超、高占国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11866
来信:老边区路南镇新兴村营创三征公司将大量含有COD、氨氮、氰化物、氯化物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南墙外西侧私设的暗管直排辽河,严重污染水体环境;生产废气加碱处理后排放,异味严重扰民,造成周边农田农作物减产; 固体废弃物随意处置,一部分废物出售,一部分废物交由安保值班人员夜间烧掉,其他废物掩埋在营创大门对面的地下和厂区北侧氢气车间最北面靠道空地下;为应付检查,制作虚假记录和凭据。营口市水、大气、其他
1.废水私设暗管直排问题:未发现暗管的存在,监测数据显示,污染物pH、COD、氨氮、氰化物浓度符合排放标准。在线监测数据及监督性监测数据也未发现超标情况。
2.废气异味及农田减产问题:企业排污口外排污染物均达标。厂界下风向氯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接近排放限值。可能出现偶发氯气超标排放情况。企业在东北、东南、西南厂界上安装有氯气超标报警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截至目前未发生氯气超标报警情况。对企业周边走访,近两年水稻亩产基本无变化,“偶尔有味道,不是经常发生异味问题,较之前有很大改观”。
3.固体废物问题:危险废物均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执行,企业对盐泥随意处置问题无异议。目前企业满足盐泥临时贮存,并委外处理。处理量有记载。企业否认焚烧过固体废物。
4.虚假记录问题:未发现虚假记录和弄虚作假行为。部分属实
2017年5月8日环保部门对该单位随意堆放盐泥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10万元。同时,企业对主管ESH 工作总监齐长亮、ESH部门经理马国术以及生产车间主任董文虎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调离。目前,企业已着手对随意堆存的盐泥进行清理,预计在5月2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2017年5月8日责成环境监察局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执法人员孙启民进行约谈。
12867
来信:一是兴城市有多家多宝鱼养殖场,每天有60万吨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大海,严重污染水体环境。二是兴城市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大海; 兴城市环保局作为主管部门不作为。三是兴城市烧烤店遍布大街小巷,夜间油烟直排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四是为应付上级部门检查,兴城市环保局工作数据造假。葫芦岛水、油烟第一个问题情况属实。
5月6日,经兴城市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水务局核查,全市地下水多宝鱼养殖户数为504户,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经鱼棚附近河沟直接排入大海。兴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取样11个点位,监测结果显示,有6个点位均达标排放,只有5个点位所排放废水中悬浮物略微超标,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达标。悬浮物主要来源于喂鱼的饵料及鱼类的固体排泄物。经兴城市水务局工作人员测算,兴城市多宝鱼养殖每天养殖废水实际排放量不超过36万吨。
第二个问题情况不属实。
兴城市污水处理厂2010年5月通过环保验收开始正式运行,处理污水能力3万吨/日,2015年1月扩建工程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使用,目前,污水处理能力达到了6万吨/日,各种审批手续齐备。经兴城市环保局核实,目前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污水量为4万吨左右,并没有达到6万吨/日的满负荷,因此现在不存在超负荷运行的问题,未发现将大量未处理污水直排大海行为。污水处理厂主管部门为兴城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不存在兴城市环保局不作为问题。
第三个问题经核实,兴城市烧烤店遍布大街小巷,夜间油烟直排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情况属实。
5月6日,经市场局、城管大队、环保局核实,现有室内烧烤店56家,主要集中在友谊路、古城南门外等街巷,部分小巷存在露天烧烤现象。室内烧烤店只有19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烧烤店和露天烧烤店存在直排油烟现象。未处理油烟的室外烧烤店,特别是距居民区较近的烧烤店,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第四个问题情况不属实。
5月6日,由兴城市纪委调查组,对兴城市环保局为应付上级检查工作数据造假问题进行调查。经涉及数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当事人、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证实,所填上报的数据都是客观真实的,不存在人为工作数据造假问题。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处理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对现代渔业园区内积存垃圾进行清运,5月底前全部清运完毕。在7月30日前完成旱厕改造工程,完成对所有养殖户划片分组,逐级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年底前对地下水多宝鱼养殖实现检查全覆盖,对发现有超标排放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是总结完善废水处理实验方法,尽快形成养殖废水排放过滤处理的科学治理方案,并向全市多宝鱼养殖户推广,年底前实现养殖废水过滤设施全覆盖。
四是制定严格的多宝鱼养殖用水方案,实行定量供水按表计费,累进计价,切实降低多宝鱼养殖用水量。同时,加大水资源费收缴力度,对违规用水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五是加大对周边海洋的环境监测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个问题处理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烧烤店审批,不达到环保标准的一律不再审批。
二是对市内烧烤夜间油烟排放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9人次,车辆14台,联合检查烧烤店56户,制止取缔9处烧烤店外摆放摊位,对37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室内烧烤店下达安装油烟净化器通知书,要求其7日内安装完毕,达标排放,否则,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取缔。
三是各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一经发现露天烧烤和不符合规定的室内烧烤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问责情况无约谈1人,通报2人,调离岗位1人。约谈1人,诫勉3人,行政警告1人。
13868
来信:一是本溪满族自治县玉晶玻璃厂建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地处水源上游,污染严重威胁水源地安全。二是桓仁水库网箱养鱼污染水体环境。三是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发旅游项目和林下种植养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四是本溪市各工业园区均无环评,无环保基础设施。本溪市水、生态
暂未办结 暂未办结 暂 未办 结
14869
来信:一是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辽宁省前,岫岩县矿山企业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督察组进驻辽宁省后,县政府要求全县各个铁矿、镁矿企业均临时停产并假装予以处罚,待督察组进驻结束将罚款返还各企业,继续开工生产。二是哈达碑镇本达铁矿、石灰窑镇新华铁矿生产废水和尾矿直排大洋河,污染水源地。三是哈达碑镇徐堡村岫建混凝土搅拌站、石灰窑镇龙宝峪村中规期远混凝土搅拌站在河道边乱采沙石,清洗大罐桶的污水直接倾倒入河。四是哈达碑镇沟汤温泉洗浴的污水直排周边河流。五是盘岭镇青花集团生产过程中烟囱冒黑烟和黄烟,生产窑炉粉尘污染严重,危害周边居民身体健康。鞍山市水、大气、其他
1.第一个问题情况不属实。岫岩满族自治县共有菱镁矿山企业23家,于2017年2月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责令停产。2017年2月,岫岩县环保局开展镁砂专项整治,对30家企业实行断电,查处违法案件57件,共罚款218.88万元。
2.第二个问题情况不属实。哈达碑镇本达铁矿于2014年1月停产至今,不存在废水直排河道问题。石灰窑镇新华铁矿于2017年2月停产,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
3.第三个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调查,2个搅拌站所用沙砾均为外购,未发现在河道乱采沙石现象。经岫岩县环保局现场检查,两企业均为季节性停产,现场未发现污水入河现象。
4.第四个问题情况不属实。2016年10月13日,岫岩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沟汤温泉洗浴中心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哈达河支流,岫岩县环保局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对其处以2.7万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3月,岫岩县政府依法对沟汤温泉洗浴中心予以关闭。
5.第五个问题情况属实。2017年3月,鞍山市环境监测站对青花集团高纯镁窑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均超标,岫岩县环保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产整治。部分属实
无批 评教 育3人,行 政警 告1人,诫 勉5人,党 内严 重警 告1人15870
来信:本溪市交通局擅自改变达标路线,道路施工占用溪湖区东风乡三会厂村民房、田地、坟地,毁坏树林,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本溪市
生态
2016年1月22日,市交通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改线方案进行审议,专家组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提出审查意见,局部调整后的设计方案有减少企业拆迁、较少土地占用、有利于地方环境保护、有利于行车安全的优点,调整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不属实
无 无
16871
来信:长兴岛经济区交流岛乡北碳窑村四队旁边一电镀厂半夜偷排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造成周边村民养殖场鱼虾死亡、井水不能饮用; 排放有毒废气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未果,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泄露投诉信息。大连市水、大气
暂未办结 暂未办结 暂未办结
(下转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