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骆万丽 通讯员/李远哲)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2016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第二次整改情况的通报》,决定严惩81家达不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撤回其原有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于4月26日起一个月内由原发证建设主管部门全部收回。
2016年11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区依法取得三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开展企业资质核查工作,对178家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和67家未参加资质核查的企业进行全区点名通报批评,暂停其申请资质升级和增项的资格。经过先后两次责令整改后,有164家企业完成了整改并恢复申请资质升级、增项资格,但仍有广西龙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81家企业未按时完成整改。
据介绍,我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活动的建筑业企业都应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撤回企业资质是对建筑业企业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企业将无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如要重新开展生产活动,需从最低等级资质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