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运钞公司职员监守自盗 "一夜暴富"后挥霍被发现

发稿时间:2017-05-07 03:08:00 来源: 大洋网-信息时报 中国青年网

  一名月薪三四千的普通职员,一夜之间实现了从借钱度日到挥霍无度的转变。然而,“暴富神话”在两年后被戳穿。近日,中山市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男子余某有期徒刑13年。法院查明,余某在运钞公司任职期间,分百余次盗窃银行1560万元。

  余某生于1986年,大专文化,中山市人,原任中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押运分公司清钞管理中心副经理。其同事称,起初余某的生活很紧张,经常要向同事借钱周转。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余某突然开始请同事到外面吃饭喝酒。最初,余某是骑摩托车上班的,2015年突然买了一辆保时捷。2016年2月下旬,平安银行向押运分公司要求返还库存现金,余某盗窃事败投案。

  据法院查明,2014年3月至2016年2月,余某在担任押运分公司清钞管理中心副主任、副经理期间,在押运分公司清钞管理中心1号工场内,多次以偷拿钥匙偷开钱箱的方式,窃取由押运分公司保管的民生银行中山分行和平安银行中山分行的现金,藏匿在口袋内带走。

  之后,余某利用银行与押运分公司对账的时间差,私自篡改返纳现金交接表、加钞计划表并盗用公章盖上。此外,他又在两家银行前来查库前向押运分公司工作人员谎称两家银行之间互借现金,指令工作人员进行互借操作。通过上述方法,余某先后作案100多次,累计盗窃金额人民币1560万元。

  据法院查明,余某的职权不能直接接触现金,其在作案时并无职务便利可利用。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已追缴赃款27万余元发还被害单位,继续追缴未退出的赃款1532万余元。

  编辑点评:世间何来“一夜暴富”?财富的积累,都是通过个人努力实现的。当然,彩票中奖除外。一个平日都要靠借钱周转度日的职员,面对大量金钱动了贪念,找到了一条“致富”之路。与钱打交道,最可怕的就是伸手拿不该拿的钱。不过,运钞公司和银行也要检讨一下,公章和钱箱钥匙谁都能拿,是不是也为内部人员作案提供了便利?

原标题:运钞公司职员监守自盗 "一夜暴富"后挥霍被发现
责任编辑:孙钊
返回首页>>
最新推荐
时搜热点
热点推荐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移动版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人才招聘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Youth.cn. 请发送qnb至10658000 订阅手机青年报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1020872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