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王若琳)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当天下午,该院对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简称“南航集团”)原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航股份公司”)原董事长司献民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司献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司献民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司献民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司献民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89.2777万元。
司献民被判十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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