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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房改房 补交1%土地出让金

发稿时间:2017-04-26 04:01:43 来源: 山西晚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 张磊)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上市交易,过户时需要交纳1%土地出让金。

  有读者咨询:“我有一套房改房,已经由个人购买,这套房可以出售吗?”记者了解到,房改房由于是福利住房,所以这类房屋土地性质是划拨用地,价格低,2000年开始允许被上市出售。

  虽然这类房屋可以过户交易,但土地性质却未变更。对此,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如符合转移登记条件,土地出让金按照成交价的1%缴纳,土地使用期限调整为70年。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成交价低于税务部门计税评估价的,以税务部门认定的计税评估价为准。土地使用年限起始期为该宗地内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其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用地。

责任编辑:千帆批量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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