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反贪侦查人员持完备法律手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搜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配合,不管案件证据持有人是何人,都应当及时交出证据,不得隐匿和毁灭。

乙太不断声称“屋子里东西都是我姐的”,其实是害怕被“抄家”,而且是普通百姓观念中的“抄家”,家庭所有物品一律打包、贴上封条,大卡车拉走。在现代法律文明中,大可不必担心被“抄家”,法律规定很明确,搜查只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其实,比“抄家”失去物质财富更需要担心的是家庭中失去了“廉洁”的精神财富,没有了廉洁,再多财富都没法享受,“不义之财”就成为了镣铐。

丙太——她求检察官把她丈夫“抓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