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警官脖子被抓伤(警方供图)
本报讯(记者 潘国武)近日,高新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民警姚警官与同事前往科德路某小区处理一起房租纠纷案,在现场,姚警官被一时情绪激动的女租户马某抓伤脖子和手臂。昨日,记者从高新警方了解到,马某是一名在读大三学生,因涉嫌妨害公务已经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冯女士原本在科德路某小区某栋居民楼的6楼租下一间房子居住。后来,冯女士搬进家人在该小区买下的房子。6楼的房子则被陈某和马某等3名女子合租下来,冯女士成了“二房东”。
冯女士在接受警方接受调查时说,4月2日是交房租和水电等费用(以下统称租金)的最后一天,唯独陈某以其他理由搪塞,不交租金也不搬走。14日晚,冯女士再次上门找陈某收租金,双方因此发生口角。随后,陈某以有人故意损坏财物为由报警。
高新派出所值班民警姚警官和同事来到现场了解情况时,马某的朋友戴某突然踢打陈某,陈某当场痛哭。由于当时有多人在现场,为防止事态扩大化,姚警官立即制止戴某的行为。为防止戴某再次攻击他人,于是压住戴某的肩膀让其蹲下。姚警官说,“我当时也没有注意防备,站在一旁的马某突然伸手掐住我的脖子”,他马上警告马某这种行为属于妨害公务。在马某仍然没有松手的情况下,姚警官和同事将马某推开。其间,姚警官的脖子和左手手腕等处被马某的指甲划伤。
马某被推开后,躲进房间关起门。当晚,高新派出所指派民警前往现场增援,高新公安分局值班领导则指派刑侦民警赶往现场处理,将包括冯女士在内的人员,带到高新警方展开调查。姚警官随后被送医治疗。
那么,有警察在现场,戴某为什么还要对陈某动粗呢?警方了解到,这几人在合租期间曾因性格不合发生小矛盾,陈某不按时交租金的行为也令其他人不满。
马某抹眼泪接受警方审问时说,因见朋友戴某被民警控制,她情绪激动难以自控,才动手抓伤民警。据警方介绍,马某是四川人,目前是外地某高校在读政法专业的大三学生,事前到南宁找单位实习。
目前,马某因为涉嫌妨害公务,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