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聂都乡原副乡长赖经晓、王诚毅及乡干部谢兴红,在危旧土坯房改造中收受财物,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乡党委书记田长征、乡长陈允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县纪委诫勉谈话,并被通报批评;安远县车头镇政府在公务接待中违反规定,县纪委责成该镇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并对该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江西省赣州市纪委采取定责、督责、问责等方式,抓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据了解,2016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92件,126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以定责促担当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李炳军带头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16年以来,先后听取专题汇报30多次,作出批示28件,交办任务42件。
为构建起党委领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纪委专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市委从顶层设计入手,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构建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协同的工作格局。对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进行分解,分别细化为53项、76项、33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责任人、路线图。组织县(市、区)委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促进责任到人、工作落实、任务交账。
以督责促履职
市委办公厅负责监督检查厉行节约规定执行情况;市委组织部负责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吃空饷”、干部履历造假、违规兼职等情况;市农粮局负责监督检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
为加强对主管主责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去年6月,该市出台文件,列出纪检监察机关对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等27个市直单位(部门)进行再监督再检查重点事项清单40余项,深入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工作。
据介绍,再监督再检查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和交办案件等方式进行,实行“一项一表”,要求上述单位每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须将基本情况,发现、处理问题情况及党员干部违纪线索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以问责促尽责
没有问责,责任就难以落实。为做到失责必究,权责对等,该市从加大考核力度和严格责任追究两个方面入手,抓紧抓细,确保“两个责任”的刚性落实。
每年的6月和12月,该市充分利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成果,对社会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5个县(市、区)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倒逼责任落实。去年以来,该市党政班子成员、市纪委副书记约谈相关负责人142人次,面对面指出各地各部门履行“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124个。
同时,该市对各地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和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重要依据。
此外,该市还坚持“一案双查”,今年第一季度,该市对16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本报记者 李伟 通讯员 缪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