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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获得感":案结事了,群众心平气和

发稿时间:2017-04-01 08:03:55 来源: 解放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记者 简工博 整理

  我从2003年到法院工作,最近这5年亲历着快速的变化——2012年负责闸北法院行政庭工作;2014年上海开始司法改革试点,2015年我通过考核成了首批入额法官;2016年,我又成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一名法官。进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工作大半年,收案量比集中管辖前四个法院行政案件总和还增长了35%,行政诉讼和解率达到了41%,比过去高了不少——司法改革的成果,不仅市民群众有获得感,行政部门有获得感,我们法官同样有获得感。

  原告从抵触到感觉放心

  2015年4月“立案登记制”实施,4月16日上海市人大任命首批员额制法官,5月1日新的行政诉讼法上线,司法改革浪潮急速涌起,当时还在静安法院行政庭工作的我还没来得及感受两区合并后的工作变化,就听到上海法院启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的消息——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要集中管辖上海市静安、长宁、普陀、虹口四区行政一审案件,我感到,自己的法官生涯要面临一次重大改变。

  上海行政诉讼司法环境良好,但过去在工作中,我也能感受到“民告官”时群众的担忧:“我们告的是区政府,你们同级法院真的能确保不偏向政府吗?”上海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四区行政一审案件,可谓对群众这一疑问最好的解答。

  试点改革正式启动后,根据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总体部署以及“先行先试,创建上海模式”的工作要求,上铁法院开始了一系列改革探索,行政审判“随机分案”后的“第一案”正好落到我的头上。

  这是一起劳动者要求区劳动监察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原告郭某入职某公司时曾表示“原单位负责社保”,这家公司便一直没有为他缴纳社保。直到后来离职,郭某才向区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责令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多年社保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因双方都存在一定问题,郭某的诉求未完全获得支持,于是他起诉到法院。我们查询发现,这一劳动争议中,郭某几乎把每个环节都告上了法庭。

  起初,当事人郭某有抵触情绪,不接法院电话,我到他留在法院的文书送达地址寻找,却发现是一个水果摊。焦虑爬上我的心头。

  院长俞秋玮是这个案子的审判长,讨论案件时,她看出了我的压力,对我说:“剑晖,咱们在行政审判理念大讨论中,就明确倡导‘专业、中立、亲民’的审判作风,积极发挥庭审功能,让庭审成为解决当事人矛盾的平台。照这个思路走下去,很多困难是可以解决的。”

  这番话给了我很大启发,也让我抛开了“首案”的压力,把注意力集中到案件本身。庭审当天足足进行了两个多小时。这个过程中,我发现郭某的情绪逐渐缓和。庭审结束后,我们立即召集原、被告调解,考虑到诉讼因某公司而起,我们也把公司请到了现场。结果郭某不但撤回了本案诉讼,也撤回了其它所有复议和诉讼案件。郭某对我说:“集中管辖机制好,让我感觉放心,是真正司法为民。”

  更多“一把手”出庭更出声

  到去年年底,上铁法院行政案件共收案735件,比改革前上升了不少。一方面因为坚持完善立案登记制,案件当立则立。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任、对集中管辖机制的期待。

  面对这样的期待,我们要拿出更加专业的水平。上铁法院党组在统一改革理念、深化改革认识的基础上,按照司法改革“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思路,确定4个行政审判庭各自负责几个专业领域的案件,据此组建审判团队,建立统一的裁判尺度、程序操作、庭审流程、文书样式乃至司法礼仪。

  在上海铁路法院,41%的行政诉讼是以撤诉和调解方式结案的。在上海,去年案件的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38%,作为法官我感到自豪。我们常说司法要“以人民为本”,其实就是办案时多站在当事人角度想一想:他们的矛盾是什么,他们的需求是什么,如何才能让矛盾真正化解?不仅“案结事了”,更要“心平气和”——我想这就是司法改革为群众带来的“获得感”。有好几起案件原告虽然败诉,依然对我们表示感谢,表示“服判息诉”:“感谢法官让我们败也败得明白。”做法官这么多年,大大小小的奖项也获得过不少,但当事人这样的回馈,更让我欣喜很久——这就是这份职业带给我的获得感。

  如今,这样的获得感还在不断加强。作为一线的行政法官,我办案越来越有信心和底气。经过司法改革,审理案件时我不再事事请示领导,由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无需再报审批。现在审理行政案件,也没人来打招呼、递条子,我们把与案件有关的沟通一律纳入诉讼程序,不需要任何程序之外的沟通,体现法院的中立。

  过去,市民群众担心“官官相护”,如今也曾有行政机关负责人打电话向我询问,集中管辖后法院会不会通过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来树立司法的权威。其实,单纯追求判决行政机关败诉不是行政诉讼的主旨,我们所希望的是正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真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现在法院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更要出声”,让当事人在庭审中与行政机关平等对话,既打消了群众担心法院与政府“官官相护”的顾虑,也促使行政机关认识到只有依法行政,诉讼时积极应诉,才能避免败诉。如今的行政诉讼里,上海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一把手”站到被告席上,直面群众的呼声与需求。行政机关能够通过诉讼自我纠错或发现工作中的瑕疵,以此规范行政行为,对行政机关来说,不也是司法改革为他们带来的“获得感”吗?作为法律人,梦想在,憧憬在,我们就会一直在路上。

责任编辑:千帆批量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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