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成都地铁禁吃东西 盘点世界各国地区轨道交通禁令

发稿时间:2017-03-30 13:28:27 来源: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成都地铁禁吃东西 新加坡开水和矿泉水都不能喝(组图)

  网络配图

  特殊人群乘车有啥优待?

  携带婴幼儿有专座

  设施应满足老年人需要

  《条例》要求“在列车内设置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专座”。

  《条例》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这当中就包括“在列车内设置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专座”。

  3月29日下午,市民唐女士带着7个月大的女儿从地铁1号线华西坝站上车后,座无虚席的车厢内,一度没有任何人起身为她让座,“站了几分钟后,一个快要下车的阿姨给我让了座。”这让唐女士感到很沮丧,“过去怀孕时坐车,也很少有人让座,明明贴着老弱病残孕专座的提示,可有的人就是不自觉。”

  对此,市民况小斌也有自己的看法,“乘客专座应该更醒目,这样才能提醒乘客。很多乘客根本不知道自己坐在专座上。”

  如今,《条例》不仅把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的要求再次明确,并新增“携带婴幼儿的乘客专座”。

  《条例》还新增更多人文关怀的规定,如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通行设施的设计与建设应当满足老年人、残疾人通行的需要。”

  恶意逃票怎么办?

  超程乘车不属逃票

  恶意逃票最高罚200元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乘客车票违规责任的界定与处罚。

  根据此前的立法听证会结果,《条例》认定超程乘车不属于逃票行为,规定补足超程部分的票款即可。同时,乘客无票乘车的(包括持无效票乘车的)也被划分在逃票之外,认为没有主观恶意性,因此规定这类情况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不设处罚措施。

  但是,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因“逃票行为”的主观恶意较大,除了按照前述规定承担补足票款的民事责任外,还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成都地铁禁吃东西 新加坡开水和矿泉水都不能喝(组图)
责任编辑:李一冰
返回首页>>Loading...
首页 |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尾页 
收藏文章
表情删除后不可恢复,是否删除
取消
确定
图片正在上传,请稍后...
评论内容为空!
该评论已关闭!
最新推荐
时搜热点
热点推荐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移动版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人才招聘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Youth.cn. 请发送qnb至10658000 订阅手机青年报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1020872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