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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城区已婚子女投靠父母(岳父母)条件限制

发稿时间:2017-03-26 00:52:02 来源: 兰州晚报 中国青年网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进)本报有关我市警方放宽落户条件限制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关注。3月25日,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在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作为基本落户条件的基础上,兰州市公安局又出台了相关惠民政策,针对原农村户籍退役军人、原农村户籍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自主就业办理落户作出新规,并取消了此前城市四区世居居民已婚子女投靠父母(岳父母)的条件限制和小微企业吸纳大专院校毕业生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落户指标限制。

  本市原农村户籍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办理落户

  可根据本人意愿户口落回原籍家中或城镇(不含政府明令户口暂时冻结区域)。自主就业是指:“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就业。”本市原农村户籍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办理落户,需提供以下手续:

  1.本市原农村户籍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申请落回原籍家中,所需材料:(1)个人书面申请;(2)省、市、县(区)安置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3)退伍证和注销户口证明;(4)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编码表》;(5)拟落入的《居民户口簿》;(6)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证明。

  2.本市原农村户籍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申请落回原籍城镇,所需材料:(1)个人书面申请;(2)省、市、县(区)安置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3)退伍证;(4)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编码表》;(5)注销户口证明。其中,申请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房屋地址;住所尚未命名街、路、巷名称或未编订门牌或租赁住房的,一律暂落派出所公共集体户。审批程序与《实施细则》规定一致。

  原农村户籍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自主就业办理落户

  本市原农村户籍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院或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已毕业3年以下(含3年)的往届生,未在城市、城镇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户口落回原籍家中或城镇(不含政府明令户口暂时冻结区域)。未就业办理落户的,需提供以下手续:

  1.申请落回原籍家中,所需材料:(1)《户口迁移证》;(2)《毕业证》、《肄业证》或退学证明;(3)本人身份证和拟落入的《居民户口簿》;(4)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证明。

  2.申请落回原籍城镇,所需材料:(1)《户口迁移证》;(2)《毕业证》、《肄业证》或退学证明;(3)身份证。其中,申请人在城市(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房屋地址;住所尚未命名街、路、巷名称或未编订门牌或租赁住房的,一律暂落派出所公共集体户,审批程序与《实施细则》规定一致。

  取消小微企业吸纳大专院校毕业生落户指标限制

  取消了此前的《实施细则》中,城市四区小微企业吸纳大专院校毕业生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落户指标限制。城市四区小微企业吸纳大专院校毕业生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落户,按照本《通知》拥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的落户规定办理。

  技术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在现从业地或居住地落户

  拥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含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在现从业地或居住地落户。办理落户需提供以下手续:

  1.《毕业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2.《户口迁移证》或身份证明;

  3.就业单位证明或房屋手续(含《出租房屋租赁协议(合同)》)。

  其中,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从事科研、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户口可以随迁,不受住房和居住时限,以及签订有《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依法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限制。申请人在城市(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房屋地址;住所尚未命名街、路、巷名称或未编订门牌或租赁住房的,一律暂落派出所公共集体户;申请人从业单位有集体户口的,落单位集体户,审批程序与此前的《实施细则》规定一致。

  取消城区已婚子女投靠父母(岳父母)条件限制

  城市四区世居居民取消已婚子女投靠父母(岳父母)条件限制,允许已婚且实际居住生活在城市四区的子女投靠世居在城市四区的父母(岳父母)落户(不含政府明令户口暂时冻结区域),需提供以下手续:1.个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父母(岳父母)的户口簿;3.父母(岳父母)名下房屋所有权手续;4.父母(岳父母)同意已婚子女户口迁入的证明;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落户地户主间的关系证明。其中,申请人户口登记地为城四区以外的,还需提供户籍地社区出具的无业证明(乡村居民不提供)。

  取消投资、经商、办企业投资额度限制

  取消此前《实施细则》中在城关、七里河、安宁区和西固区,投资、经商、办企业投资300万元以上和150万元以上的额度限制。在城市四区投资、经商、办企业的,按照本《通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申请落户中,申请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规定的手续办理。取消此前《实施细则》中,办理相关落户时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的规定。对申请人已具备落户政策的有关条件,不再要求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责任编辑:千帆批量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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