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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万被摸10次脸。南京袁胜寒律师事务所主任袁胜寒:个人在一个有资质的店里经营,很显然视为这个个人是受雇于该理发店的。所谓只是租赁,与理发店无法说法肯定是不成立的。如果是另外别人经营的,其他人领有营业执照,请她提供出来,不可能说一家店正常开门营业,把其中某一个项目再租给一个个人,由一个个人经营,这本身在法律、程序上都说不通啊。
这无非就是她推辞责任的一种说法。这种说辞是没有法律效益的。最后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大额消费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不可一时冲动信任所谓的熟人,更加不要相信一些虚无缥缈的宣传!一定要搞清楚提供服务的主体是谁,出现了这种情况或者在事情出现之前,最好有一个详细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