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还了解到,刘某海平时好逸恶劳,经济条件较差,眼看33岁了还没成家。于是他便萌发了通过发放微信红包的方式交女友的想法。他经常用手机搜索附近的女性,添加成好友并聊天。而微信上一些被添加的女性则要求其发红包,他便以每次10元、20元的金额发微信红包,并以此邀约收到红包的女性见面,但都没有成功。没有钱之后,他便以偷窃的方式来积累资金。
“可怜”他至今仍单身

办案民警介绍,自去年10月以来,刘某海先后流窜到黔江区城南、城东、城西街道等地的居民区入室作案。目前,已查明其盗窃作案31起,涉案总金额2万多元。
而刘某海在作案后,通常将赃款存入自己的银行卡中,然后用来发微信红包,不过,他每次只发10元、20元。有讽刺意味的是,直至案发,刘某海依旧单身。
目前,涉嫌盗窃罪的刘某海已被黔江警方移送到检察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