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发酵没多久,当日上午11:58的时候,萧鼎就在微博上发了一条个人声明,表示自己是小说《诛仙》唯一原创及著作权权利人,完整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且从未授权欢瑞世纪、七娱乐、华谊兄弟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根据该小说改编、拍摄网络大电影。

欢瑞的反应也颇迅速,下午1点的时候,直接在官微上发了一纸声明,表明自己拥有小说《诛仙》1-7部的电影电视改编权,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驶公司权利。

14:36分,《诛仙》原作者萧鼎又在微博上回应,表示没有授权欢瑞公司任何网络剧网络大电影版权,而且之前跟欢瑞的授权合同是七月底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