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代言成被告 法院是这样判决揭事件始末
姚明代言成被告 法院是这样判决揭事件始末
延伸 何种情况代言人需担责
庭审中,冯某曾表示,他非常喜欢姚明,如果没有姚明的推荐,他根本不可能购买。姚明应否对冯某主张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二中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广告或宣传构成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且造成消费者损害。就本案而言,百姓阳光大药房将涉案保健品销售冯某时不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冯某因购买、食用涉案保健品并未遭致实际损害。此外,依据姚明一方的陈述,汤臣倍健公司并没有向其出示或告知存在冯某提交的类似宣传册,姚明更未参与印制,冯某提交的所谓宣传册中对姚明形象的使用并未获得姚明授权。因此,冯某要求姚明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还指出,明星背负公众信任,在用自己的形象和公信为产品代言时应谨言慎行,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而明星出镜代言是一种“信任消费”,消费者的维权举动体现了公民的理性认知和维权意识,应予肯定和鼓励。当然,诉讼的目的应系维护自身权益、打击弄虚作假,而非为了赚取眼球让明星“陪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