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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养犬规定引热议 专家:管狗先管人

发稿时间:2017-03-11 16:41:00 来源: 新华网 作者:吕春荣 中国青年网
  多地养犬规定被质疑为空文 专家析因
  各地养犬规定出台后,实施效果如何,备受关注。记者注意到,此前,江西南昌、浙江金华、青海西宁等地的养犬规定就曾引起舆论争议,被指成为一纸空文。
  以南昌为例,在当地,治理“狗患”,一直被认为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而为规范养犬行为,早在2005年,南昌市就出台了《南昌市养犬管理办法》。2010年8月1日,南昌市启动养犬登记办证管理工作。
  不过,上述养犬规定的实施效果并不佳。此前,《南昌晚报》曾在2012年7月20日发表文章直指“南昌养犬管理沦为一纸空文”,报道称,2010年8月1日,南昌市养犬登记办证全面展开,但两年来,养犬市民很少有人按“规”办事。据南昌养犬管理办公室联合办证点介绍,南昌的宠物犬至今已超过2万条,可办理宠物证的只有400多条,南昌的城市养犬长期处在“失控”状态,政府出台的养犬管理办法也变成了一纸空文。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在质疑声中,近些年,南昌的“管狗”力度也在加强。在去年6月,南昌发布了《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这也意味着南昌首次将养犬管理纳入法规范畴。
但对于南昌再次推出新规,有专家指出,从其他城市养犬登记上牌及后期续牌的难度来看,如果依靠养犬人的交费来支持养犬管理工作,是存在较大困难的,结果导致养犬工作没有真正有效开展好。
  顾骏指出,“养犬成患”是个老大难问题,也是个世界性的问题,虽然当前中国各地相继出台养犬规定,但这些规定很难落实,主要在于“民不举、官不究”,遵守规定的民众不多,而且规定操作难度大,也让政府的管理成本增高。
  管狗先管人:如何“管人”才科学?
  俗话说“管狗先管人”,那么如何“管人”才科学?有评论认为,对放任乱吠、随处排泄等行为,虽有相关规定,但相关部门进行管理的效果十分有限,更多的就应该靠养狗人士的自律。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政府在“管人”方面应该扮演着一定的角色。此前,济南推出的“养犬积分制”便被视为城市治理的一种新手段。
  对此,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小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济南市公安局推出的“养犬积分制”,目前来看,既可以照顾到城市居民养犬的权利,也能通过对“扰民”等行为的举报,对养狗人进行义务上的约束,“可以促进犬只与犬主、犬只与社区居民和谐相处。”
  那么,政府该怎么“管人”?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教授关信平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指出,针对居民养犬行为,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条例及规范,但建议“宜粗不宜细”。诸如养狗区域及遛狗时间等具体规定,建议社区居民发挥自治管理的优势,自己协商解决。
  不过,也有评论认为,政府在管狗方面,应该制定更为具体的规定,诸如,对违规养犬人该如何进行监督,如何定义扰民的概念,是否会引发恶意举报等。而回应此类疑问,则需要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的出台。
原标题:多地出台养犬规定引热议 如何“管人”才科学?
责任编辑:陈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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