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实据了解,事件的结账单显示,消费者该顿饭吃了7284.4元,餐厅还收取了15%的服务费即1092.66元,后双方协商打了九五折,消费者最终给了8254元。结账单显示“2条东海野生小黄鱼要价4600元”确有其事。
南都讯记者王睦广2月27日,深圳市消委会收到消费者投诉,该消费者称于2月16日晚在南山区“1949华家里”餐厅消费时,遭遇餐厅无菜牌、不明码标价、高价菜等问题,其中“2条东海野生小黄鱼要价4600元”。今日( 3月1日),深圳消委会向该餐厅发出《监督函》,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而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正式立案,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两条小黄鱼要价4600元
2017年2月27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消费者投诉,诉称其“于2月16日晚在南山区欢乐海岸‘1949华家里’餐厅消费时,遭遇餐厅无菜牌、不明码标价、高价菜、高额服务费等问题,其中,2条东海野生小黄鱼就要价4600元”。受理投诉后深圳消委会高度重视,向被投诉商家发出《调查通知书》,并于2月28日下午对该餐厅进行现场调查。而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2月28日也到餐厅现场进行检查。
据了解,事件的结账单显示,消费者该顿饭吃了7284.4元,餐厅还收取了15%的服务费即1092.66元,后双方协商打了九五折,消费者最终给了8254元。结账单显示“2条东海野生小黄鱼要价4600元”确有其事,一条为1斤重,一条为1.03斤重。根据该餐厅提供的进货凭证,消费纠纷涉及的“东海野生小黄鱼”进货价为1280元/斤。而媒体报道中,该餐馆相关人员称事发时已告知了消费者黄鱼的售价。
涉嫌违反明码标价有关规定
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的初步调查显示,“1949华家里”餐厅登记注册信息显示其商事登记名称为“大碟小碗餐饮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该餐厅没有菜牌,没有进行菜品和服务费的价格公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管理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