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房东赔了50多万
一审宣判后,燃气公司、王平夫妇及死者家属均不服,向淮安市中院提起上诉。原告以及燃气公司均要求改判不承担责任,房主王平夫妇则要求降低一审判决承担的赔偿比例至10%以下。
淮安市中院认为,鉴于燃气公司已依法履行了安全检查及告知义务,过错程度应该小于死者夫妇及房主夫妇。
淮安市中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但认定各方承担比例不当,该院依法予以调整,认定死者刘青夫妇承担70%责任,房主王平夫妇承担20%责任,燃气公司承担10%责任。
根据终审判决结果,燃气公司的26万余元赔偿款很快赔付到位。去年12月份,5名原告向淮安市原清浦法院申请执行涉及房主王平部分赔偿款。今年1月26日,法院将死者刘青父母获赔的10余万执行款打到其账户里。
2月14日上午,法院又将剩余的32万余元的赔偿款打到死者另外3名亲属的银行账户里。至此,王平为了朋友一家三口死亡已支付赔偿款50余万元,而这个案子也彻底了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