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女教师跳楼自杀 其丈夫:这个我承担不了

发稿时间:2017-01-24 00:08:00 来源: 广西电视台 中国青年网

女教师跳楼自杀

如何追回千万资金?

  当地公安暂时无法介入,放款人又该如何追回自己借出去的钱呢?

  记者采访了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律师黄宇,黄律师首先解释了当地公安机关为什么不能立案。

  【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 律师 黄宇:经侦所受理的案件是有一定范围和限制的,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只能受理与经济有关系的诈骗、欺诈啊这方面的案件,但经过审查认为,这个案件属于民事间的纠纷,或者是经济纠纷的话,不涉及经济犯罪,这个经侦部门没有权力立案的。】

  黄律师说根据放款人所提供的情况来看,借款人李某某虽然也有欺骗行为,但她的行为只是民事欺诈行为,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表示的行为,公安对这种行为是可以不立案处理的。有人也许要问了,这李某某借钱都发生在和卢先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而她的丈夫卢先生拒绝承担责任又是依据什么。

  【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 律师 黄宇:按照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为夫妻的另一方,他确实是不知道这笔钱什么时候借的,向谁借的,而且这笔钱确实不是用于这个家庭的共同生活用途的,他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

  难道这笔钱就追不回来了吗?黄律师说根据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这李某某应该只是中间人,真正拿到这笔钱应该另有其人,虽然公安机关不能立案侦查,但放款人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有权追查这笔资金的流向。放款人的当务之急就是收集证据,尽快到法院起诉,尽早查清和确定资金的流向。

  【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 律师 黄宇:最后找得到借他们款的第三方或第三方公司,最后可以向法院要求第三方公司或个人来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通过此事,律师也提醒大家,借款给他人时,简单的欠条并不保险,要避免出现李某某坠楼自杀所引发的这些情况,在欠条上最好多上一份保险。

  【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 律师 黄宇:最好能提供一个担保人,相应来讲有财产、有支付能力的这么一个担保人,作为担保人在上面也签字按手印,这样一旦出现债务人无钱可还,甚至逃跑的情况,就可以找到担保人,由担保人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原标题:女教师跳楼 竟牵出千万借贷风波
责任编辑:张瑞宇
返回首页>>
首页 |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尾页 
收藏文章
表情删除后不可恢复,是否删除
取消
确定
图片正在上传,请稍后...
评论内容为空!
该评论已关闭!
最新推荐
时搜热点
热点推荐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移动版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人才招聘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Youth.cn. 请发送qnb至10658000 订阅手机青年报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1020872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