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快讯#(记者 杜雯雯)12月18日凌晨,齐鲁师范学院济南高新校区19岁的女生李某娜从学校3号宿舍楼的四楼坠下,经抢救无效身亡。警方调查后认定,系跳楼自杀。齐鲁师范学院学生处处长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称,从校方目前了解的情况看,不存在同寝室女生暴力殴打坠楼女生的情况。
【家属说法】
据李某娜的表姐王赛讲述,表妹李某娜坠楼前曾与父母通过电话,告知与同寝室的三名女生发生争吵一事。
电话挂断后,因为担心女儿的安全,李某娜的父母等5名亲属连夜开车从临沂老家前往济南,并于18日早晨7时许抵到女儿就读的学校齐鲁师范学院。19日,李某娜父母见到女儿尸体后无法接受,几次昏厥,王赛称,当时表妹的尸体呈现伤痕淤青,脖子处也有掐痕。
【校方回应】
12月22日下午13时44分,齐鲁师范学院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对该事件深表痛心,称目前学校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妥善安抚逝者家属,法晚记者注意到,在校方的声明中未提及娜娜坠楼身亡的原因,以下为声明全文:
《齐鲁师范学院声明》
近日,惊闻齐鲁师范学院高新校区发生一起学生坠楼身亡事件,我校师生对此深表痛心! 齐鲁师范学院与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存在合作办学项目,该校区是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的东校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由其负责。目前该校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妥善安抚逝者家属。
2016年12月22日。
12月22下午,齐鲁师范学院学生处处长吕文波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微信ID:fzwb_52165216)采访时表示,据校方目前调查的情况看,不存在同寝室同学发生争执或暴力殴打李某娜的情况。
“当天凌晨一点十分,学生李某娜给妈妈打电话,通话时情绪非常激动,吵醒了同寝室的其他同学,随后下床跳楼身亡。我们了解的情况是,李某娜同学的性格比较内向,与其他同学相处时没有特别好或者特别不好,”吕文波告诉法晚记者,与李某娜同寝室的三名女生在其跳楼后,受到了惊吓情绪极度不稳定,从派出所做完笔录返回学校以后,校方派了相关的专业老师对这三名女生进行了心理辅导,在征得派出所同意后,校方让同寝室的女生先回家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