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好友没多想就加了。 过了半天,“方小姐”发来消息, 说自己有急事,想借两千元周转几天。 对方语气很急迫, 从内容看应该是群发。 有人以为方小姐遇到麻烦, 深入交谈中, 对方还能一口报出他们的名字 。

所幸,朋友们汇款前向她打电话求证, 暂时没人借钱给那位“方小姐”。 报警人立即发布一条朋友圈, 叮嘱其他人不要上当。

方小姐说,被加好友的人, 都是她的QQ或手机通讯录里的好友。 她反映,自己曾接过身份不明的好友申请, 加了她之后不说话、不发动态, 就“安安静静”躺在好友录里。
警方推测, 能够“复制”方小姐微信的人,有可能之前就是她微信里的“好友”,获取了她的资料信息。

朋友圈照片、活动报名、小测试会“泄密”
微信“泄密”, 这种途径很容易被网友们忽视。
南京秦淮警方处理过几起相关警情。除了冒充当事人账号之外,还有一种手法和“我换号了,请惠存”类似。骗子主动添加号主的亲友,说自己换了新号。
这些个人信息是从微信上泄露的。 不法分子借机“潜伏”在受害人微信好友里,盗取市民在朋友圈发布的照片和信息。然后运用技术手段,获取网友的手机通讯录,添加当事人朋友“借钱”。
除了微信“伪好友”从朋友圈照片窃取信息, 有的微信文章也会“窥探”隐私。比如测试类游戏,“输入姓名看你在古代叫什么”、“手机号码反映你的性格”等,这些游戏往往要求参与者输入姓名等信息,此时网民防备心不高,就随手录入。此外,朋友圈的活动报名、抽奖等,几乎也都要求网民填写个人资料。这些都是无意间“泄密”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