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中国游客在澳随地便溺 澳洲警方:一个受审一个挨罚

发稿时间:2016-11-02 11:23:00 来源: 环球网 中国青年网

  新南威尔士州警方回复邮件全文

  2016年10月29日(周六)下午3点30分左右,警方看到两名男性在皇家植物园实施不文明行为。

  当警察走近时,两人试图走开。

  这两名男子,41岁和66岁,随后被逮捕。

  逮捕过程中,66岁男子拒捕,但被警方制服。

  41岁男子因攻击性行为收到了一张“违法罚款通知”(CIN)。

  66岁男子因攻击性行为和拘捕受到指控。他将在2016年12月12日在悉尼唐宁中心地方法院出庭受审。

  致问候

  新南威尔士州警署媒体联络处

  新南威尔士州警署是澳大利亚最老牌的警察机构,成立于1862年,现约有警察17000人。警署官网介绍,他们的职能主要有预防、侦查和调查犯罪,监测和促进道路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执行、协调紧急和救援行动等。

  温州市旅游局:

  目前没有接到相关信息

  这两名男子是否如网传的一样是温州人?

  昨天下午,温州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为止没有接到相关信息。

  昨天,在温州一些旅行社的微信群里,也有人转发这起事件的消息。

  “都在传,但没有确切的消息。”温州一家大型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说。

  他说,大家看到的时候也都很惊讶。如果有这事圈子里的人应该最先知道。

  66岁大伯要受审

  41岁大叔要挨罚

  据了解,两位中国男子中,41岁的那位游客收到的Criminal Infringement Notice(CIN)是澳洲警察出具的一种罚款单,如果罚单的对象交了罚款,就不会有刑事犯罪记录。 如果拒交罚款,即认为自己没有错,就需要上法院来澄清,如果在法庭上,法官认为你有罪,那收到罚单一方就会有刑事犯罪记录了。而66岁的那位游客,则因有拒捕情节,需要在下个月直接出庭受审。

  因在国外公共场所便溺,一个要受罚,另一个要受审,这样的处罚是不是过重了?

  快报“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远认为:

  在许多西方国家,构建社会秩序的法网非常严密。一方面,许多具体、细节的法律规定,与我国存在很大区别,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违法,比如,日前媒体广泛报道的美国一起交通事故,赴美旅游的两对中国夫妻没有注意红色停止(Stop)标识牌,在驶入主路前没有停车观望,直接导致车毁人亡的悲剧。另一方面,许多在国内由伦理道德所规范、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的行为,在某些国家也是法律明文禁止的,比如本案中的随地便溺,而本案中行为人之一更不智的是出现了拒捕情节,这直接导致他被送上了法庭。

  何律师提出,各地旅行社,尤其是各大旅游网站,最好在能够在出发时对旅行团员展开一定的目的国的法制介绍,这对于提升旅游者的法制意识、进而提升国民形象,总是一件功德事,多少能减少此类尴尬事件。当道德劝诫无用时,不妨举出此类违法实例。法律的威严,想必谁都不敢轻视吧。

  何律师提醒,对于旅游者自身,在成行前适当了解目的国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更是不可忽略的功课,尤其是自驾游的朋友,更应当好好熟悉目的国的交通法规。如此,方可避免无意之间违法受罚乃至身陷囹圄。说到底,在任何一个国家,哪怕是外国人,不懂法都不能成为减免法律责任的理由。

原标题:中国游客在澳随地便溺 被发现后装病拒捕 (图)
责任编辑:王书香
返回首页>>
首页 | 上一页 2 3 4 5 6 下一页 | 尾页 
收藏文章
表情删除后不可恢复,是否删除
取消
确定
图片正在上传,请稍后...
评论内容为空!
该评论已关闭!
最新推荐
时搜热点
热点推荐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移动版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人才招聘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Youth.cn. 请发送qnb至10658000 订阅手机青年报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1020872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