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先生认为韩某在安检过程中,行为粗暴,对他不尊重,肆意触摸他的身体,在能使用安全仪器检查的前提下,并未使用,而是用手以触摸的方式进行检查,韩某的行为侵犯了他的人格权。“女安检员的手摸到了我的胸部,我当时有明显的不适感,而且下体有勃起反应。”张先生在诉讼状中如此描述。
同时,张先生表示,韩某安检的行为,是在履行其所在公司大连大安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大安安保)的工作职责。张先生认为,大安安保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为大安安保有义务对韩某进行管理培训,不当行为的事件发生后,张先生向大安安保投诉韩某的不当行为时,并没有得到大安安保积极的回应和道歉。
为此,张先生将韩某及大安安保起诉至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韩某及大安安保对张先生在安检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给予赔礼道歉;韩某及大安安保共同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00元人民币,诉讼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目前,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