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烧伤前的杨冬玲。
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少年回家由父亲看守
事发后两天,金川县警方将小武挡获。根据警方透露,小武在供述时确称泼汽油烧人是为了抢劫,由于看到杨冬玲是一女子,并且一边走一边打着电话,因此觉得很容易得手。这名13岁的少年因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在被警方挡获次日,就由其父亲带回了家。目前,小武父亲向杨冬玲支付了8万多元的治疗费用,由于远不及杨冬玲所有的治疗费用,杨的家人已经对小武父亲提起了诉讼。9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小武的父亲,自从事发后,父子俩基本每天都在家中,"我已经两个月没做零工了,天天在家守他,否则又要跑出去惹事。"小武父亲说,5年前和妻子离异后,小武跟着他过,孩子去年上了初中,就开始喜欢往外面跑,去年还偷了奶奶几千元钱跑到成都玩,而在当地,几天不回家是常有的事,"每次出去,家里面就发动亲戚到处找,我拿他实在没办法。"小武父亲猜测,儿子在外面伙了一些同伴,被带坏了,在儿子抢劫之后,他甚至提出让警方将其送到少管所。金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称,由于目前阿坝州没有少管所这样的机构,因此只能让孩子父亲看守好孩子,不过对方称,目前正在与当地政府联系,或将在9月份,将小武送到马尔康的一家收容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