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4月25日电 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本次共发布典型案例12件,其中包括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4件,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4件,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2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件。
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918件7155人,起诉5847件12163人。从起诉数据看,侵犯商标权案件占总数的94.2%,侵犯著作权案件占总数的5.3%,侵犯商业秘密罪占总数的0.5%。
办案中,检察机关及时纠正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案不当、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问题。2020年,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侵犯知识产权涉嫌犯罪案件228件262人;经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1件230人,监督撤案243件304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审判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二审抗诉、审判监督抗诉共计57件。
此次发布的“北京华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甲等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在检察机关向被侵权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后,被侵权企业随即开展了系列整改工作,并以案为鉴强化了内部法律教育效果,案件办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发布的“江苏马某予等侵犯著作权案”中,被告人马某予等人集盗录、制作、发展下线为一体,下线影吧遍及全国多个省、市,形成完整电影盗版产业链,其侵权行为造成多部春节档盗版影片同步网上广泛流传,严重损害我国影视业知识产权保护,对这个案件的严肃查办,体现当前检察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坚决态度。
据了解,2020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推动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统筹加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设计和研究指导,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11月30日,为进一步统筹加强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重庆、四川、海南九个省(市)检察院开展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试点工作,试点时间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为期一年。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六省市三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数据表明,六省市共受理审查起诉相关案件4525件,告知7016名权利人,告知率达到95.5%,权利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参与度和维权积极性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