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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挺烈士名誉侵权纠纷案”入选陕西2018年度十大审判执行案件

发稿时间:2019-05-07 15:04:00 作者:代红玉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宁军供图 

  中国青年网西安5月7日电(记者 代红玉)5月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8年度十大审判执行案件,叶挺烈士名誉侵权纠纷案入选。同时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叶挺烈士名誉侵权纠纷案入选陕西2018年度十大审判执行案件。宁军供图 

  案情回顾: 

  2018年5月8日,自媒体“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了一段含有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在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5月17日,北京市网信办、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安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联合约谈属地重点网站,责令网站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抵制网上歪曲、丑化、侮辱英烈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天开始,多个平台相继宣布全面封禁“暴走漫画”。 

  期间,“暴走漫画”及“@王尼玛”多次公开辩解、致歉,并主动停更、下线旗下多款产品。 

  5月19日,叶挺故乡、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有关部门发布公开声明,强烈谴责“暴走漫画”侮辱叶挺将军的行为。声明称,叶挺将军满门英烈,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毕生奋斗、英勇献身,功勋彪炳史册,精神永垂不朽。针对“暴走漫画”对叶挺将军等先烈的不敬言论和亵渎之举,表示极大愤慨!叶大鹰告诉中国青年网:尽管他们又是公开致歉,又是下线产品,但他们的行动是亡羊补牢、毫无诚意! 

  5月24日,叶挺将军后代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对“暴走漫画”主体公司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书,并提出三点诉求:要求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要求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国家级别的正式媒体上公开致歉;作为被侮辱的叶挺将军后代要求一定的精神赔偿。 

  6月15日,该案件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9月28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叶铁军、叶晓梅、叶小燕、叶文、叶敏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摩摩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责任编辑:耿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