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进一步推动“非遗进校园”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传承与发展,在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大力支持下,由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指导,中国青年网举办“多彩非遗 相伴成长”2018全国“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宣传活动。活动面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及个人,征集在全国中小学实施的“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并进行集中宣传和表彰,包括征集申报、集中宣传、案例评审、总结表彰等阶段。具体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网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
三、申报说明
(一)案例申报主体。
1.“非遗进校园”实践案例的实施机构。包括文化和旅游系统各级单位,全国各级非遗保护中心、传承基地,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社会企事业单位等。
2.“非遗进校园”实践案例的实施中小学校。包括在某项案例实施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的学校,某项案例的受施学校等。
3.“非遗进校园”实践案例的实施社会团体或个人。包括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播、传承的社会团体、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社会人士等。
(二)申报案例类别。
1.展览、展示、展演等活动类案例。
2.新媒体传播产品类案例。
3.以校本课程为代表的教学课件、辅助教材等理论研究类案例。
4.某一市或县整体推进“非遗进校园”的综合性案例。
5.其他形式案例。
(三)案例实施对象。
1.实施对象为中小学生群体,包括中小学校教职工群体。
2.实施场景包括在校园区域实施的案例,通过网络空间和环境对实施对象产生影响的案例,以及引导、组织在校学生、教职工团体或个人到非遗项目场所等区域实施的案例。
(四)申报案例要求。
1.案例所涉范畴。案例所涉须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案例属于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范畴。
2.案例实施时间。案例须自2016年以来组织实施,目前已经完结或正在进行中,且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
3.案例规范完整。(1)所申报实践案例须组织规范、严密,实施系统、完整,有较为完善的实施计划和周期,具有阶段性效果和总结,定期或固定周期开展。(2)所申报实践案例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展现出我国传统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在青少年群体中呈现该非遗项目活态存在的现状,对该项非遗的保护、传播及传承有明显成效。
4.案例实施主要目的及成果。(1)针对在校学生广泛受众人群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宣传,相关知识的普及、推广、体验等。(2)所申报案例应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现实意义,实施过程中运用创新方式、方法和手段,受到青少年喜爱,引起较大反响。
5.特别说明。(1)开展非遗项目授徒、传艺,致力于传承人或代表性传承人培养的专业传承等行为,不参与申报。(2)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台、互联网站等载体,以及多媒体资源,致力于文化交流互鉴和宣传推广的社会团体或个人可以参选。
四、奖项奖励
活动组织方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从征集到的案例中选出20个“2018全国‘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及奖杯。对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授予“优秀组织奖”若干并颁发证书等。
获奖单位及个人,将有机会受邀参加总结表彰活动。
五、宣传推广
1.集中宣传。在活动各阶段,组织协调传统媒体及新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开设#非遗进校园#微博话题并开展互动。
2.总结表彰。拟举办2018全国“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总结表彰活动,颁发奖项。
3.案例汇编。将2018全国“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进行汇编成册、成书。
六、申报方式
1.登录活动申报平台(fy.wenhua.youth.cn);或活动专题页面(http://book.youth.cn/zt/tyzt/dcfy/),进入申报平台,进行注册并填写申报内容。所填写内容须真实、准确、完整,重点突出,陈述简洁。
2.申报内容填写完成后,可在页面下方预览并下载“案例申报书”,申报单位盖章(申报个人签字)并拍照或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3.案例申报主体为单位的应在案例申报书上加盖申报单位或主管单位公章;申报主体为个人的应在案例申报书上签字。
4.申报材料中,动漫音视频、相关媒体报道、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H5等)传播产品等材料,不作为附件上传,可将相关链接地址作为申报内容进行填写。
5.案例详细介绍材料(doc格式),可作为附件上传申报平台。
6.可准备3-10张案例相关图片,单张图片大小应不低于200K,长边不低于1000像素,并附2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一并打包作为补充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七、活动声明
本次申报为期4个月。案例一经申报即视为授权活动组织方可在活动专题等宣传推广中发布及无偿使用,且有转授权的权利。活动组织方在法律范围内保留对该活动的解释权。
活动联系人:李佳音 王雪梅
咨询电话:010-57380531 010-5738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