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太尼类物质的滥用危机
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副主任曲晓光
据新华社当地时间12月1日晚消息,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中外记者会。王毅说,这次会晤是中美两国元首自去年11月北京会晤以来的再次聚会。两国元首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的深入交流,远远超出了预定时间。这次会晤十分成功,达成了重要共识,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中美关系指明了方向。
另外双方还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合作,包括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控。中方迄今采取的措施得到了包括美国在内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中方决定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并启动有关法规的调整程序。
一石激起千层浪,绝大多数人都陌生的芬太尼为什么会受到中美两国如此高度关注?
芬太尼是一种强效阿片类镇痛药,是比利时人保罗·扬森最先在1960年制造出来,是一种分子结构与吗啡类似的止痛药,他的老大哥就是我们熟悉的吗啡和杜冷丁,但其镇痛作用比吗啡强约100倍。据资料记载芬太尼在过去10-20年间,是全世界医院里麻醉镇痛的王牌药物之一,常用于临床手术麻醉中。但是芬太尼也绝非完美,比如对呼吸抑制、心动过缓,和成瘾性都是它最大的副作用。
近年来随着科技发展,又出现了一些芬太尼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均为芬太尼的衍生物。如舒芬太尼、阿芬太尼、瑞芬太尼,更厉害的卡芬太尼和芬太尼虽然只差一字,但其药效竟是芬太尼的100倍,海洛因的5000倍,吗啡的10000倍,据悉,卡芬太尼人服用0.02克就可死亡,甚至可以作为一种攻击性武器。在中国,对于芬太尼的管控是极其严格的,和吗啡一样,都是精神1类处方药物,滥用现象较为少见,在美国芬太尼类物质滥用现象较为严重。
芬太尼滥用带来的危害
近几年,随着新型毒品的不断涌现,芬太尼类物质也被用作了娱乐性用药,成了不法分子制作实验室毒品的重要成分。由于它的效力极强,导致2000年至2017年间全球发生了无数滥用药物过量死亡的案例。据悉,2016年,美国大约6.4万人死于服药过量,其中,仅芬太尼类物质过量致死美国人达2万多人。当前,随着芬太尼类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迅速蔓延,也有人认为它们是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
所谓新精神活性物质是指摄入人体后影响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过程的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概念由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提出,是指未被国际禁毒公约管制,存在滥用并会对公众健康带来威胁的物质。这些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它具有制造上的主观故意性、法律上的非管制性、种类上的多样性和快速更新性、滥用人群的广泛性以及社会危害的严重性等特点。
目前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其中,芬太尼类物质我国已列管25种,超过联合国已列管的21种。此次中国将芬太尼类物质的整体列管,更体现我国政府对毒品治理的决心。
生活中如何区分毒品与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从医学角度上说,实际上任何一款毒品,都能在医学上找到其踪影,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毒品都与药品有关,毒品与药品就像一对孪生兄弟,一个是正道,另一个邪道,也可以说具有双重属性,具体区别如下:
1、以合理用于医疗目的;为病人解除病痛的就是药品,反之,滥用的就是毒品。麻醉性镇痛剂与部分精神药品就属此种情况,如吗啡针剂、阿片类药物等。
2、不是出于医疗目的;违背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的药品就是毒品。如海洛因、冰毒及摇头丸等。毒品与药品就好比是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既能挽救生命也能毁灭人性。一切皆在于如何去使用它。
如何远离毒品,学会自我约束,拒绝不良诱惑
1、减少和控制不良行为:据调查统计青少年吸烟者中滥用毒品的比例是不吸烟者的63倍,可以说青少年远离烟草、酒精是拒绝毒品的有效方法之一。
2、遵医嘱合理用药:不要 滥用具有成瘾性的药物,特别慎用安眠药。现在部分学生滥用以联邦止咳露等为代表的止咳药水,由于其含有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成分,久用也可成瘾并损害内脏和神经系统。
3、不要因好奇、追时髦而沾染毒品:据统计首次吸毒人群中,出于好奇和被诱骗的占70%。因此,不要听信毒品能治病、能解脱烦恼、能带来灵感快乐而不会成瘾的谎言。
4、交友要谨慎:调查显示首次吸毒的人97%以上都是受“邀请”的,特别是合成毒品滥用人群大多数情况都是聚众吸食,要记住交好友,走正路。
5、复杂场所要注意:在歌舞厅、酒吧、洗浴场所等治安复杂场所,要提高戒备意识,要断然拒绝毒品诱惑,不要轻易接受别人给予的香烟、饮料和食品等物品。
6、防毒最有效的方法:一定不要尝试第一口。
请牢记:一朝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