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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涉诉妇女儿童提供社会力量作保障!北京一中院家事案件调撤率达54%

发稿时间:2018-05-17 22:07:00 作者:李晗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 李晗) 多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纠纷类型不断变化。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通报9年来受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3938件;家事案件调撤率持续上升,2018年第一季度达到54%。

  “同心圆环”式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审判的特色机制。北京一中院供图

  目前,一中院的少年审判形成了“同心圆环”式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审判的特色机制。包括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律师“全覆盖”、借助心理咨询师设立心理评估与干预工作机制、依托社会工作者打造民事审判社会观护工作机制、完善多元参与回访帮教制度、公正高效地审理社会关注案件、协助申请救助基金七大环节。

  依托上级法院积极寻求社会力量帮助涉案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累计救助40余人次,为涉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创造更好的条件。

  在家事审判上,一中院团河法庭作为婚姻家庭专业审判庭正式运行,2014年4月以来审结家事案件近3000件。团河法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照顾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原则,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经济帮助、损害赔偿等方面对妇女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合法权益保护活动。

  近年来,一中院家事案件审判思路从以往侧重财产利益保护转变为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充分发挥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家事案件调撤率持续上升:2014年为27%,2015年为33%,2016年为35%,2017年为48%,2018年第一季度达到54%,成效显著。

  2017年7 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拓展延伸司法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

  为妥善化解少年和家事纠纷,建立长期、稳定、常态化的工作联动机制。会上,一中院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市妇联权益部订框架协议,将共同合作为涉诉未成年人提供相对固定的法律援助和爱心基金,为家事案件引入基层妇女干部和巾帼亲情服务队员及心理咨询师、社工师等参与调解调查。

  北京一中院吴在存院长在发言中说:“这两项工作有很多共通之处。无论是从两者的融合发展、实现更高层次的专业化审判来说,还是从我国文化传统、社会管理建设规律以及资源最大程度整合上来说,少年和家事审判的融合发展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和妇女权益的司法保护。”

责任编辑:李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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