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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套路贷”惊现四川街头 针对在校学生尤为突出

发稿时间:2018-04-12 09:54: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12日电 据四川省西昌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西昌公安消息,近期,”套路贷”惊现西昌,已有多人深受其害。 “套路贷”就是指不法分子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诱骗或强迫他人陷入借贷圈套。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手段让借款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呈几何式倍增,继而通过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较大数额财产。特别是针对在校学生“套路贷”尤为突出。

  警方发布当前“套路贷”犯罪基本特征: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同时还有以“行规”为名,欺骗或逼迫受害人签订翻倍的借条。为了让所谓的借款协议更具公信力,不法分子还要求与借款人一起办理公证。

  2、制造银行流水痕迹。与被害人签订合同后,不法分子按合同向被害人转账,但要求被害人将汇款立即取现并交还给团伙。从而制造已向被害人交付借款的假象,既是后期讨债的“工具”,又是逃避打击或实施诉讼逼迫受害人就范的证据。

  3、单方面认定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为追讨虚高债务,犯罪分子往往刻意造成被害人违约,例如被害人如期还款,团伙使用短信不回、电话不接、“玩失踪”等手段拒绝接收还款,刻意拖延并造成借款人逾期还款困局等。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不同团伙间通过“转单平帐”的手段让被害人的债额短期内几何式倍增。

  5、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实现恶意讨债。或者犯罪团伙以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追讨债。

  请广大市民(尤其是在校学生)注意!有遇到下述几种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责任编辑:邵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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