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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长怒斥“精日”分子“败类” 各界吁划出法律红线

发稿时间:2018-03-08 17:13:00 作者:蒋艳慧 杜江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蒋艳慧 实习记者 杜江) 3月8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报,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录制视频寻衅滋事的男子,被南京警方处以行政拘留8日。同日,外交部部长王毅在梅地亚新闻中心就热点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严厉谴责部分“精日”分子的行径。

  上海男子孟某某,曾于今年2月,因在400人微信群内发表“杀少了”等污蔑南京大屠杀遇难者言论,被上海杨浦警方行政拘留5日。拘留期满后,3月3日,孟某又前往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录制滋事视频上传网络,引发网友强烈谴责。

南京市公安局警方通报。图片来源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鉴于孟某某六个月内曾受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在调查期间表示悔过,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依法对孟某某行政拘留8日。

  对此,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在其官方微博表示:抓得好!

  据了解,之前类似“精日”事件已发生多起,滋事者往往被处以数日行政拘留。

 

滋事者网传照片。图片源自网络

  2017年8月,四名年轻人身穿二战时期的日军军服,在著名抗战纪念地上海四行仓库拍摄了一组照片。照片在网络发布后,引发网友声讨,四人被绳之以法。8月13日下午,在广西宾阳高铁站,两名青年男子身穿仿侵华日军服装,摆出挥刀砍杀等挑衅动作,被爱国群众围堵。两男子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

 

  两名男子穿着侵华日军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摆拍照片。图片源自网络

  2018年2月,两名男子穿着侵华日军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摆拍,部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遇难者遗属表示强烈不满。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依法予以滋事者唐某、宗某行政拘留15日。

  “精日”事件频发,也引起法律界人士极大关注。据了解,“维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律师大联盟”的律师们已着手研究启动公益诉讼,并呼吁推进相关立法。近日,南京市律师协会携多位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和抗战纪念团体代表举行会谈,建议对“精日”行径出台司法解释,或修改现行法律法规,加以严惩,维护民族情感和民族底线。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表明纪念馆态度。来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官方微博截图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认为,“‘精日’行为屡罚屡犯,‘精日’分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民族底线,轻微的处罚只会助长‘精日’的嚣张气焰,建议完善对此类相关问题的处罚立法,为此类事件划明法律红线,让他们不敢嚣张再挑战。”

  对于“精日”行为,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呼吁,屡罚屡犯是因为处罚太轻,对“精日”行径应该划明法律红线,从立法层面进行严惩。

  3月2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员冯远征,在委员驻地就“两男子身穿侵华日军服摆拍”事件谈到:“这起事件我觉得跟我们的教育有关系。我们怎样认知那场战争,怎样认知什么事情是不能碰的,都应该在青少年心目当中有个底线。”冯远征认为,涉事男子应该受到惩罚,南京大屠杀遇难者遗属也可以根据法律起诉滋事者。

  3月8日上午,外交部部长王毅在梅地亚新闻中心就热点问题答记者问时,严厉谴责部分“精日”分子的行径,怒斥其为“中国人的败类!”

责任编辑:杨晓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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