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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慰问金成“唐僧肉” 遭多名官员联手套取

发稿时间:2017-08-16 16:19:00 来源: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中国青年网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调剂解决困难企业和职工困难的劳动保险业务费又称调剂金、困难职工慰问金,是由国家拨付的,然而,这些本该给生活困苦职工的钱却成为了某些官员的“唐僧肉”。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原贵州省思南县建设局局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叶朝国因贪污、受贿被判刑,细节显示:其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与时任该局的常务副局长、财务股股长、建管站站长等多名官员联手串谋套取了164万余元的国家资金,其中66万元为前述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慰问金。

  以困难职工名义套取多名官员分赃

  经查明,2010年至2013年期间,叶朝国利用担任思南县建设局局长、思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0年8月由建设局变更,以下简称住建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与时任该局的常务副局长阮国兴、财务股股长杨玲、建管站站长韩康(后三人均另案处理)多次分别共同套取、占有、私分国家资金共计164.5万元人民币。

  判决显示:该主要犯罪行为由叶朝国与财务股股长杨玲共同主导并参与,套取的164.5万元中,阮国兴与田某参套取了58.5万元,韩康参与套取了共计36万元。

  记者注意到,参与套取的数名官员中,赃款基本是按照职位高低与位置的重要性来分配。其中,局长叶朝国个人共分得76万元,财务人员杨玲共分得50万元(含虚开发票的税钱),副局长阮国兴分得18.5万元,其他两人,韩康分得10万元,田某分得10万元。

  这些被上述官员私分的资金中,有66万元是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慰问金,且均以困难企业及困职工的名义领了出去。其中,在思南县建设局发放的一份企业困难职工慰问金名单中,明确记载着凯虹、共合、顺厦、腾龙、东方等建筑公司职工共计近百人,每人领取金额500元至1000元不等,均由叶朝国签字发放。

  另一些则是以“解决特殊困难企业”名义划转了出去,最后都进入了官员自己的腰包。如,思南共合公司关于解决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调剂补助金的申请明确记载:2012年2月10日,思南共合公司向思南县住建局申请解决劳保费调剂金11万元。2012年3月9日,思南县住建局下文同意从劳保费中调剂11万元用以解决思南共合公司特殊困难。

  细节:以虚假或走账方式分批套取再分赃

  经查实:2010年至2012年期间,叶朝国、杨玲、韩康三人经过密谋商议,通过三次虚假或走账方式,将上述调剂金和困难职工慰问金36万元私分,而这些资金是铜仁地区建设局(后更名为铜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划拨调剂解决困难企业和职工困难的劳动保险业务费。

  其中,2010年5月,叶朝国、杨玲、韩康通过虚假拨付给思南县顺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调剂金及困难职工慰问金的方式,共同套取、私分6万元,事后叶朝国分得3万元,杨玲分得2万元,韩康分得1万元。

  时任思南顺厦公司总经理田某说:“我接到韩康电话叫我去叶朝国局长的办公室,我去后,叶朝国说上面有一笔困难企业调剂金和慰问金需要以我们公司的名义上报拨款,局里要拿去作经费,并叫我们公司写一份申请来,其他事由局里来办理。我回去后安排公司办公室员工写了一份金额大概为8万元的申请和慰问清册,另外给住建局开一张6万元的收款收据,至于这笔是如何处理的我不清楚了,钱没有进入我们公司账上。”

  2011年3月,叶朝国、杨玲、韩康再次以拨付调剂金及困难职工慰问金,并要求返还的方式,拨给了思南县共合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共合公司)共计17万元,叶朝国分得8万元,杨玲分4万元,韩康分了5万元。

  2012年3月,叶朝国、杨玲、韩康故伎重演。三人将13万元的调剂金及困难职工慰问金先拨付给思南县共合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又要求返还的方式,将上述资金套取、私分,此次,叶朝国分得5万元,杨玲和韩康各分得4万元。

  共合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两次资金的拨付都是走账形式完成,钱先拨给他们公司,然后再取出来返还给了思南县住建局。其中一张共合公司的收款收据显示:2011年3月9日,收到思南县住建局劳保费调剂补助金14万元,思南公司困难职工慰问金清册记载的职工签名人共有30人,每人慰问金额1000元,共计3万元。

  广开财路 与设计院串谋私分设计费

  除了套取国家“救助金”,以叶朝国为核心的几名官员可谓是广开财路。据查:2011年3月,铜仁地区城乡规划局(后更名为铜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文要求完成全铜仁市城乡规划全覆盖,包括思南县60个村庄整治规划。

  时任局长的叶朝国与副局长阮国兴经与贵州省铜仁市建筑设计院院长田某(另案处理)协商,决定由思南县住建局与铜仁市建筑设计院签订每个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包干费为1.5万元、60个村庄总金额为90万元的村庄整治规划设计合同,村庄整治规划实际由思南县住建局自行设计,挂靠铜仁市建筑设计院的名称,铜仁市建筑设计院在收取编制费后按总额的80%以劳务费的名义返还给思南县住建局。

  合同签订后,思南县住建局向铜仁市建筑设计院拨付了90万元的编制费,并以虚假的设计工资和虚开的发票从铜仁市建筑设计院领取了90万元编制费中80%的资金即72万元。

  经查:思南县住建局除支付内部设计人员设计费和相关开支13.5万元外,剩余58.5万元被叶朝国、阮国兴、杨玲、田某私分,其中叶朝国分得20万元、阮国兴分得18.5万元、杨玲分得10万元(含虚开发票的税钱)、田某分得10万元。

  此外,2012年12月,叶朝国指使杨玲以虚开路灯材料发票的方式,两次套取了思南县住建局单位公共资金共计40万元,二人予以私分,自分得20万元。

  被判贪污、受贿罪 获刑五年罚金40万元

  事实上,除了套取国家资金外,经查,叶朝国还存在受贿问题。

  日前,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获悉,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叶朝国被宣判时,其他涉案官员均已被查或另案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朝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套取、占有、私分公款共计164.5万元,其中个人分得76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43万元,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叶朝国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虽不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叶朝国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原标题:困难职工慰问金成“唐僧肉” 遭多名官员联手套取
责任编辑:芮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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